看样子通江出租车运营秩序略混乱啊,实际上,因为混乱的时间太久了,大部分驾驶员和乘客都忘了服务行业本来应该是什么样子。
作为一个稍微懂点法的普通公民,给大家分享一些实用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摘抄一: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相关法律法规摘抄二: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
(一)租乘的出租汽车无计价器或者有计价器不使用的;
(二)驾驶员不出具车费发票的。
运政投诉电话“96515”,24小时开通,登记即受理,有诉必应,有应必复。出租汽车装有3G视频监控,乘客也不用担心没有证据,投诉受理后监控一调,一目了然。碰到驾驶员违法违规,大大方方举报投诉就是了。
另外,奉劝各位出租车司机,市场只有越来越规范的,没有越来越混乱的,优质文明服务,才是这个行业的未来,大浪淘沙,要不顺应潮流,要不被淘汰出局。通江不是孤岛,是时候向主流靠拢了,看得远一点,想怎么搞怎么搞,不长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