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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省政协委员递交提案 强烈建议取消五路一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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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22:53 | |阅读模式
  省政协委员递交提案强烈建议取消五路一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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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newssc.org】【2009-01-1219:57】【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记者蒋亮)在中央电视台介入报道后,倍受社会关注成都市五路一桥收费问题再度被置于风口浪尖。四川新闻网记者1月12日独家获悉,已有省政协委员向即将召开的四川省政协十届二次全会递交提案,强烈建议成都市及时取消五路一桥费。

  记者注意到,省政协委员马勤安在提交的《成都市应取消五路一桥费》提案中写到,成都五路一桥是指市区三环路、人民南路南延线即天府大道、成龙路、老成渝路成龙段、成洛路、人民南路跨火车南站立交桥。而收费的理由是偿还工程建设贷款和优化道路资源。为此,成都市政府于2002年12月专门颁发了《成都市五路一桥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文件。

  马勤安委员表示,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在发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取消己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从2009年1月起改收成品油燃油税的决定后,多数市民对成都市仍继续征缴五路一桥费颇有微词,认为应该从今年1月起取消五路一桥费。

  为此马勤安委员在提案中写到,“我们认为,三环路、天府大道、南站立交桥应该是城市道路范围,属市政建设资金投入。退一步讲,既使当时资金困难,经过这几年的征缴大致也能够偿还了。至于成洛路、成龙路、老成渝路成龙段若是城市道路则不应收费,若是公路,则车主缴纳了养路费,再收就属于重复收费。如果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车主就只应是按使用次数交费,而不应该强制车主按年度征缴。”马勤安委员据此认为,如此看来成都市政府继续征缴五路一桥费显然有失公平。

  马勤安委员建议说,据四川日报2008年12月6日报道称,既然成都市各区县二级公路收费站将在两年内消失,那么成都市区五路一桥基本上属于城市市区道路,且大多路段在绕城高速内,因此再继续征缴显然缺乏充分的国家政策依据,“所以我们请成都市政府充分考虑广大市民呼声,取消征缴五路一桥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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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00:39 |

这个委员不是猪仔委员

委员争相被御用,真是无耻啊

发表于 2009-1-13 12:14 |
同意楼上的鉴定!!![em29][em29][em29]

发表于 2009-1-13 22:17 |
[em01][em01]
发表于 2009-1-14 09:05 |

发表于 2009-1-14 16:24 |

大家要知道:三环路\天府大道\交通违章都是按照城市道路加倍处罚.既然是城市道路,那就应该取消收费!

发表于 2009-1-14 19:28 |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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