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你们好,感谢您们对河舒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网帖“河舒政府不顾民众死活强行征地”反映的情况做如下回复:
基本情况:河舒镇今年3-5月按照县委、政府工业园区整体扩园规划,统征河舒镇九岭村3、4、5社集体土地487.86亩(审批文号川府土【2013】756号)。目前征地工作已经完成,种养场已经完成价值评估及网上公示。
帖文反映“蓬安县河舒镇政府党委书记辛通元伙同九岭村村干部及部分社员代表强行征地,强拿行不通的安置办法。先以欺骗的方式 半夜三更挨家串户的诱导、骗取群众签字,后又以威吓、恐吓的方式逼迫部份群众签字”不属实。在征地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按照现有征地补偿标准,镇村干部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宣讲征地政策,在征得绝大多数群众同意后,由全体社员代表自愿与镇政府签订征地协议,不存在强行征地。
在落实安置政策时,我们严格按照蓬府办发【2010】30号文件进行宣传。九岭村四社社员代表刘天余及其堂兄弟等个别人不愿意照此文件执行。提出“征地款不用于安置购买社保,应人人平分。所有实行非农安置人员保险费用全部不由政府承担,并要求拆除四社不在拆除范围内的村民房屋等无理要求”。镇村干部反复对其做思想工作,但是刘天余性格偏执,不但不接受安置政策还组织个别群众野蛮阻挡园区场平工程,扬言不按照他要求办,什么场平、安置都别想干。镇政府为了解真实情况,安排村干部及该社其他社员代表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得出绝大多数群众是同意按照蓬府办发【2010】30号文件安置的结果。不存在帖文反映的“先以欺骗的方式 半夜三更挨家串户的诱导、骗取群众签字,后又以威吓、恐吓的方式逼迫部份群众签字”的情况。
帖文反映“在前几年就安排好一些亲属把要征收的这一片良田以承包的方式租下,并没有什么作为。把大部份良田变成茺草地、杂草人生。现在征地当地群众的伍佰多亩土地才补偿一千万余元,而其中政府亲属承包的赔偿却高达数千万元,套取国家钱财 欺压百姓。”不属实,新鑫义军种养场于2007年天虹公司租地新建,2011年天虹公司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法人唐仕兵失踪,在处理债务过程中种养场使用权被顺庆区法院公开拍卖,被邓义军、杨双兵两人取得使用权,2012年底杨、邓二人又将该处转让给邹树荣,上述经手人都与河舒镇任何干部无亲戚关系。该种养场经资产评估为599万元,并非帖文所称数千万元。
再次感谢各位网友,恳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河舒镇的各项事业。
蓬安县河舒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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