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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亲身的经历:我在广安买了套房,是我父母去签的合同,开发商居然还要收国家明令禁止的水电气入户费并写到合同附加条款里的(这事在广安是普遍现象,政府部门居然不知道),我很气愤,联系广安区建设局,接电话的人反问我哪条法律说不准收了,我将相关法律条文(1992年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1999年6月1日《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读给他们听了之后,那人居然说不知道,说如果我不服可去法院告他们,后来我说我的房在城南时,他们让我去找广安市建设局,我又联系广安市建设局,结果连续半个月电话都找不到人,每次都没人接,偶尔有人接的话就说他也是来办事的,我很纳闷,一个办事的怎么可以随便接人家电话呢,并且好几次都那样,到现在2个月了,我都没找到相关人员,我们的政府领导真忙啊,后来我在广安市长信箱里面给市长写了封反映情况的信,1个星期都没有回应,我又写了两封,表示会持续关注,决不放弃,终于回了一封信,让我去找建设局,哎,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我能怎么办,我问开发商,他说他的合同是经过物价部门和建设局确认了的,不可能违法,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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