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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五大谎言,还原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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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揭穿五大谎言,还原事实真相
我是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科教创业园区居民刘辉, , 汉族, 身份证:510702197004210471,残疾证:51070219700421047143,联系电话:13458055330
       我们2017-5-18 01:17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问政四川发布帖文:“求罪犯放慢一点点犯罪的步伐,给一个残疾人家庭留一点点生存的希望!”科创区管委会于2017-5-1911:56进行了网上回复,内容如下:
关于兴隆社区一组居民刘辉在麻辣社区
论坛反映有关情况的回复
     刘辉同志:
您好!
您于518日通过麻辣社区论坛反映户口迁入等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户口迁入设置条件的问题
根据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绵阳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绵公办〔2012184号)文件规定:夫妻投靠,结婚迁入,本人申请,持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薄到申请迁入派出所办理。户口控制区域还需查验村(社)同意证明、乡、镇、管委会同意证明。若你妻子蒲小英及其子陈骏逸自愿将户口迁入兴隆社区,可以按照社区、街道查验,区派出所审核办理的程序,提出入户申请进行办理。经查,蒲小英及其子至今尚未自愿提出入户申请。
二、关于反映断水、断电、断路的问题
经查,2015年期间,兴隆社区处于大面积拆迁中,由于道路等项目建设属高填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不慎损毁供电线路导致你户不能正常用电、用水。为保障你户家人安全,20157月,经兴隆社区、施工方与您本人三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您同意并自行处理该问题,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当时造成损毁的责任方全部承担。201511月,你户已搬离该房屋,之后一直未在原址居住。
三、关于反映鱼塘、果树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的问题
经查,20048月,街道拆迁办及相关工作人员到你户家中,现场查验清点鱼塘、果树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等面积、数量并经您本人签字确认,其中,登记处于土地征占范围的土鱼塘633.6立方米(32m*18m*1.1m),果树、地上青苗附着物(枇杷树、桃树、桑树、梨树、葡萄及杂树)等近900株,相应补偿款已于2012327日拨付到位。但因你户不同意拆迁,尚有房屋及其周边果树、地上青苗附着物(枇杷树、柚树、葡萄、桃树、李树、桔树)等350余株经街道拆迁办查验清点、登记在册,尚未进行补偿。
四、关于反映你户房屋被强拆的问题
经查,201749日上午8时许您向我区派出所报称:你户位于兴隆社区一组的房屋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在48日晚22时许开挖机拆除,接警后我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受理案件进行调查。201751516时许您再次报称:该处房屋的废墟被人拉走。目前,我区派出所正对上述两案进行调查,待查清事实后再依法作出处理。
五、关于反映517日施工单位存在非法施工行为的问题
经查,你户房屋位于科创区兴隆6号路正中,该道路由科投公司作为业主实施建设,于201511月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四川登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单位。517日,施工单位发现该处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排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将该处已倒塌房屋进行了清除。

                     
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
                         2017
519
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
      
你们就刘辉论坛反映有关情况的回复,是罔顾事实,混淆是非,欺骗广大网友的卑劣行径。刘辉用事实揭穿你们的虚伪性。
   一、关于反映户口迁入设置条件的问题
     我们20113月结婚,故2012年的文件是不能作为限制2011年不上户的依据。婚后我们及时多次找社区、街道办、街道派出所等相关领导,并递交书面申请,要求为妻子蒲小英婚迁户口,未成年儿子陈骏逸随母迁户,但都未能解决,也未给予书面回复。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说:“蒲小英及其子至今尚未自愿提出入户申请“的说法是错误的。
     绵府发〔2003189号文《绵阳市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规定》第十六条:“夫妻一方或双方是残疾人,持有城镇户口的一方申请将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残疾子女转为城镇户口的,由市、县(市、区)区残联组织开具证明,公安机关应予以优先办理,残疾人夫妻双方都属于农业人口的,准许任其一方到另一方落户,所到村、社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7年来我们多次找社区、街道办,并向他们提交书面材料,要求婚迁上户,但社区、街道办领导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造成妻子不能婚迁户口、未成年儿子陈骏逸不能随母上户。难道上级文件可执行可不执行吗?政府文件就是一纸空文吗?
    二、关于反映断水、断电、断路的问题
    我们多年信访要求解决断水、断电、断路问题,但一直未给我解决,今年315日向”市委书记信箱“写信也要求解决此问题,信件转科创区管委会要求周钰书记回复,信件办理中尚未回复。
2015年12月27日科创区李哲主任给绵阳“市长信箱”回信:“对于您(刘辉)在来信中反映的水、电、道路、房屋拆迁等问题,我区管委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2015年7月,经兴隆社区、施工方与您本人三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说法是罔顾事实,与李哲主任以上回复信内容相背。如果有断水、断电、断路的协议,我还会就此信访吗?科创区还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吗?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只能县级政府才能是土地征收拆迁的法定单位,不管什么原因断电断路,拆迁单位都该恢复原状
    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201511月,你户已搬离该房屋,之后一直未在原址居住“的说法错误,我们一直在原址居住,并且养鸡、养猫、养狗、种菜,经营果园。
    三、关于反映鱼塘、果树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等补偿的问题
   20048月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鱼塘、房屋等是有过登记。
    2016年我们依法向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关于绵阳市2008年第二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81227号)的征地批文的时间是20081231日,由此获知对我社区征占是不合法,所以2004年的登记是无效的。
    四、关于反映你户房屋被强拆的问题:
    这样的事用脚指头都能想到是谁干的,48日夜晚房屋被强拆,果树被推毁,之前将我家两只爱犬毒死,515日中午光天化日之下,施工人员将还未破案的我家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房后鱼溏、五百多棵果树、竹林及地上青苗一并被推毁。517日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迫不及待地安排施工人员在我家房子强拆后还未破案,还未赔偿的宅基地及房子周边土地上开始施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五、关于反映517日施工单位存在非法施工行为的问题
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5月17日,施工单位发现该处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排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将该处已倒塌房屋进行了清除。”此段内容自相矛盾, 5月15日我家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已在科创区派出所立案),5月17日何来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何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是睁眼说瞎话!
事实为5月17日“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织施工方用大型挖掘机及多辆装载机现场施工,下午我们报警,并要求停止施工,并有现场图片及录相作证。
                                                                           刘辉
                                                                    2017年5月20日
附:
  1、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的图片
  2、5月17日施工现场图片


图一、5月17日施工现场图片

图一、5月17日施工现场图片

图二、5月17日施工现场图片

图二、5月17日施工现场图片

图三、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

图三、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

图四、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

图四、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

图五、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

图五、5月15日房屋废墟及掩埋财物夷为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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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24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别无所求,只求蒲小英婚迁户口,未成年儿子陈骏逸随母迁户不设置条件,征占拆迁后能有相应待遇。这样的要求在科创区就这么难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5-24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依法维权!决不向恶势力低头!

 楼主| 发表于 2017-5-24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4月8日晚我家住宅被强拆,5月15日将案发地夷为平地,5月17日在我家宅基地及房子周边土地上非法施工,这一系列的犯罪行为是对法律的践踏,是明火执仗地抢劫,其嚣张行为无异于杀人放火的强盗行径,也是对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的一种严重打击报复,但我们信仰法律,不畏强权,希望公安机关秉公办事尽早破案,将罪犯绳之以法,给当事人一个说法,给公众一个交待!

 楼主| 发表于 2017-5-2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家房子被拆后,蒲小英母子没有住房安置,土地征占后,他们母子没有生活保障,这样我家的生活水准将不断地下降,不断地恶化,过一种还不如从前的生活,甚至因拆迁而致贫,这就违背了园区建设的初衷,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因此我们无法接受。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年与2012年征占我家多亩土地、果树、鱼塘、抗旱井等,我们都积极配合,这是为什么?这就是对公共、公益事业的支持,也是对政府的信任。然而经过这么多年为蒲小英母子迁户所遭遇的种种坎坷,给我的打击太大,我想说的是我永远都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党和政府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答复,但总有些害群之马在破坏党群关系、影响着和谐。现征占我家仅有土地、拆迁我家唯一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0〕 15号文《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第二条:“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她母子如不能享受到最基本的居住与生活保障!那么将如何保证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0〕 15号文《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第四条:“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制度必须得到落实,在拆迁过程中,倘若基层政府自己都不遵守法律法规,又如何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诉求?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制度必须得到落实,在拆迁过程中,倘若基层ZF自己都不遵守法律法规,又如何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诉求?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

 楼主| 发表于 2017-5-26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 你们认为科投公司5月17日非法施工的理由是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这一说法是荒唐可笑,是赤裸裸地欺骗全国网民的又一事实,刘辉房子4月8日晚被强拆,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案发地拉了警界线,并张贴警示公告:“严禁闲杂人等进入事件案发地,后果自负”,5月15日案发地被夷为平地,又被公安机关立为案件,以上铁证直接戳穿:“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这一谎言,科创区新闻发言人你还有何话可说???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遭强拆,老父亲悲伤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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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犯对我家的犯罪仍在进行,科投公司非法施工从未停止,科创区相关部门从未找我们协商,我家所有的不幸遭遇,科创区的“父母官”你们难辞其咎!我们微弱的力量无能与犯罪分子抗争,我们的合法权益在科创区无法讨回公道,现向社会救助,希望好心人帮帮我们!


                                                                                                                                            求助人:刘辉
                                                                                                                                           2017年5月30日


附:科投公司2017年5月28日在我家宅基地及周边土地上施工图片(非法施工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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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30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群众呼声—问政四川”是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主管主办的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群众呼声—问政四川”是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的核心品牌栏目,宗旨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呼声—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都联系各级部门得到了及时解决,在国内外网民中都有很大的影响力,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群众呼声—问政四川”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网络发言人制度,多个职能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在网站上实名注册认证,积极回复网民的各种建议和投诉。
      祝“群众呼声“问政四川,不负省委省政府厚望,越办越好。

 楼主| 发表于 2017-5-31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制度必须得到落实,在拆迁过程中,倘若基层ZF自己都不遵守法律法规,又如何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诉求?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样的法律条文为何在绵阳市科创园区成一纸空文?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创区网络新闻发言人: 你们认为科投公司5月17日非法施工的理由是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这一说法是荒唐可笑,是赤裸裸地欺骗全国网民的又一事实,刘辉房子4月8日晚被强拆,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案发地拉了警界线,并张贴警示公告:“严禁闲杂人等进入事件案发地,后果自负”,5月15日案发地被夷为平地,又被公安机关立为案件,以上铁证直接戳穿:“房屋倒塌多日且无人过问”这一谎言,科创区新闻发言人你还有何话可说???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施工从未停止,犯罪行为仍在进行!
图一、2017年5月30日非法施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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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施工从未停止,犯罪行为仍在进行!
图二、2017年5月31日非法施工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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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3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房子遭强拆,有关部门4月10日在案发地拉起了警界线,并附警示公告
图一、房前警界线(图片)

20170412_072234_看图王.jpg

 楼主| 发表于 2017-6-3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施工从未停止,犯罪行为仍在进行!

图三、非法施工仍在继续(2017年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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