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能量哥哥”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驷马镇低保工作!驷马镇2006年开始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2010年对全镇低保工作进行过一次全面规范整顿,之后每年年审一次,严格实行“四审四公示”。即:本人申请,村组调查核实,申请人与村组签订享受低保并定期脱贫的协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居民小组一榜公示;村居低保评审小组审定,村居委会二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镇人民政府评审、三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报县民政局四榜公示,无异议后再审批。每年的年审工作耗时4-5个月,有几点是必须要注意的:一是必须本人提出合理的申请要求;二是家庭成员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三是必须是从村居民小组逐级评审上报并公示;四是公示时间一般是7-15天,最后审批后会进行永固式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应该举报;五是低保政策是针对低收入家庭而实行的,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巴中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再进行补差。目前巴中市城镇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32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1980元/年.人。
另外,我们一直坚持严把每年新增对象的准入关,即:1、严格保障线标准。2、严格家庭成员认定。3、严格收入核算。4、严格对象清理。5、严格属地管理。6、严格分类管理。城乡低保实行 “A、B、C”三类分类管理办法。城镇只有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才能享受A类。农村A类对象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980元,且主要劳动力属1-2级残疾或患重特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B类对象指: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980元,且家庭其他成员属1-2级残疾或患重特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象;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只能享受C类,月平均补差在50-58元之间。
每年镇村低保年审结束后,县民政局还会对每个乡镇上报的新增城乡低保对象,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样调查,不合格率超过10%或乡镇、村居未建立低保永固式公示墙的一律不得进入审批流程。然后,县局还会采用“AO”系统对续保、新增对象进行比对,凡家庭成员中有已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人员、购买私家车、拥有买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门市出租、死亡人员的将严格整户清退。所以,广大人民群众有义务甄别并举报不符合条件应清退人员。
每年低保审批后,民政局将低保存折发放到乡镇,镇村通知到户后,必须由低保户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亲自到镇民政办领取存折和低保证,绝不允许干部代领或他人领取。
当然由于一些人为的隐瞒收入或者低保评审个别环节出问题,导致少数对象不准确的情况是有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驷马镇今年绝大部分村居在低保评审工作上确实下了不少功夫,有的村社就低保评审工作连续开群众会六七次之多,到最后还是有少数人不满意。其实低保严格说来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项帮扶政策,而不是普惠政策,更不是发财致富的门道,所给予的资金也极其有限,不允许搞平均主义。只是有时候问题出在人们看待事情的心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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