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举 信 尊敬的蓬安县纪委: 我们是相如镇龙角村村民,现向县相关部门反映村上几个问题,请查处。 一、我村村民改建危房、临时建房、修猪舍等在村委会盖公章者,村委会全要收取现金1000-1500元,将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卖取现金约5万元,有些无票据,群众反应强烈。 二、村委会会议室修建耗资壹拾壹万元,300多平方米,于2012年出售时,售价九万二千元,未公开拍卖,没有通过村民大会,少数人作主,暗藏玄机,在去年换届公布账目时,只有九仟多元,开支何处,群众不服。 三、我村7、8社粮田30余亩,于2008年-2011年作弃土场,由村委会干部主宰,收费暴利(如收取相如文化公园弃土费约40万方,每方收取管理费1元,计40万元),开支何处,应告知于村民(租赁人),唐四文、熊伟、赖建辉等人。 四、现杨安全修建房屋土地,请其他人乘名,通过转卖杨安全53800元,土地款由陈时江书记代收。 五、4、5社修公路有交通局指标,村支部陈书记就地暗地入股,获取利润,而且公路少修70多米。 六、7、8社弃土场由其他人乘名,社以1200元/亩租价租赁后,再转租他人以3000多元/亩,获取私利。 七、选举时,1、7、8社是规划区,发现了不少外来户口,没有经村民大会同意。 八、伍小平老板在8社租用土地,开破口石加工厂,村支书就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入股,获取利润。 九、在今年换届选举中,以发误工费为由,拉选票贿赂选民,五次开会发放款伍仟多元(举报后已退回)。在选举期间,村上账目已由镇财政所冻结,此款何来,是否村上有小金库,群众要求明确答复。 检举人:杨安平 颜东 汪成于 二0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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