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开展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全县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盐亭县开展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别
“盐亭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分“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5个类别。 二、参评条件 年满16周岁,在敬业奉献、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有感染力,群众认可度高;户籍或工作(生活)在盐亭满3年;已获全国、省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参与此次评选。 各类道德模范评选条件: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助人为乐: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群众高度赞誉;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工业园区、乡镇和县城各口(系统)广泛宣传、深入了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党委(党组)酝酿后确定推荐对象,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县文明办。 群众推荐:被推荐人符合参评条件,并有5名以上群众联名推荐的,将推荐材料报被推荐人工作(生活)所在地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后送县文明办。 四、评选程序 材料报送:6月30日前。材料要求: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及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初 评:7月10日前。确定20名入围人选名单; 公 示:7月15日至7月31日,在盐亭县广播电视台、盐亭政务网、盐亭新闻网、盐亭在线、盐亭官方微博、县城鸿宇广场LED显示屏公示入围人选名单及主要事迹; 终 评:8月12日前。根据入围人选先进事迹及公众投票情况,评出10名“盐亭县首届道德模范”。并于8月15日至8月31日在上述媒体公示; 表彰奖励:公示结束后,适时进行表彰奖励。 活动咨询、投诉电话:0816-7123175
盐亭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盐亭县委县政府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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