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康 发表于 2014-5-30 17:42 
让跪着的人站起来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麻辣社区版主管理条例(2014修改版) 2.版主被强行撤销的情况;
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立即取消版主权限。情节严重者,按社区相关规范处理。在撤销版主时,应提前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告知撤销原因。
2.1连续三次考核未合格的版主,将撤销权限恢复普通网友身份。
2.2连续15天没有登录麻辣社区也未请假,且15天内发帖量不足10帖的,视为自动离职。麻辣社区系统将于15日当天发送警告站内信,连续1月为登陆页未请假,系统自动取消其版主资格。
2.3虽然登录麻辣社区但连续30天未有操作记录的,予以撤销处理;
2.4和网友争执吵架,使用攻击、谩骂性词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2.5无故删帖/锁贴/屏蔽,并无法提供合理原因的;发现违规警告两次后劝退;情节严重的,一次劝退。
2.6利用职责之便,公布网友真实信息或个人隐私的;
2.7借论坛版主职务进行敲诈勒索的,以及收取钱财的,一经查实,立即撤销版主职务。
2.8不支持麻辣社区工作,并散播对麻辣社区不良言论的,或聚众闹事,在言论上攻击麻辣社区声誉的。
版主撤销流程:版主自行离职(或强行撤销版主)—15天系统发送警告站内信-工作人员约谈告知—1月未登陆未请假未联系上人-知会主管领导—系统自动取消
民康先生:请你好自为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