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转载岳阳楼三眼桥派出所的传销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和防范措施
投稿时间:2011-11-10 浏览次数:2402 文章作者:三眼桥派出所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和资金市场的逐步活跃,非法传销和变相非法传销活动呈多发上升趋势,不但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一、非法传销案件的新特点
综观非法传销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特点:
1、 非法传销活动的参与人员已从初期的低收入、低文化人群向中高收入人群发展。
非法传销初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基本上是一批无业、失业的低收入人员,当时社会严峻的就业形势造成无业、失业人员急切的求职欲望,而一些低收入的人群,也深受“一夜暴富”心态影响,致富心切。而非法传销打着“低成本、高收入”的旗号,往往能吸引一批低收入的人群参与进去。随着交通、资讯的逐步发达以及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传销也随之出现,而网络传销更具有欺骗性。这些传销组织多以学习专业技术、掌握电脑知识、投资国外基金等为幌子,利用互联网等平台进行传销,使得一些手中有积蓄或闲散资金并有较高文化的中高收入者,为了自己的积蓄、闲散资金取得高额回报,或为了自己或小孩掌握更多的知识,而成为传销组织选择侵害的目标。
2、非法传销的形式呈多样化,载体已从“以物传销”向“无物传销”或“虚拟物品传销”转化。
目前非法传销的形式呈多样化发展,有加盟店、会员制、网络传销等各种形式,载体也从实物向非实物转化,但不论什么形式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参与传销活动。
二、非法传销活动的防范措施
打击与防范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作为打击和防范非法传销主力军的公安经侦部门,我们应该做到:
1、充分认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非法传销作为一种变异性很强的新型犯罪,不断地以手段更新颖、欺骗性更强的新形式出现;而非法传销案件一般都是涉众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众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打击传销任重道远,我们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同时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意识。
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公安经侦部门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互通,必要时要以联合执法形式打击查处传销活动。从查处的传销情况来看,无论哪个传销组织,为了让自己的传销活动更具有欺骗性,或为了传销活动更容易开展,基本上都让每一位下线在银行办理银行卡。公安机关也应与银行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尽早发现非法传销活动并进行查处。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传销活动具有隐蔽性强、成本低、传播快以及下线资源丰富的特点。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政策和查获的非法传销典型案件,揭露非法传销的诈骗、欺诈本质。遏制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要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才能消除这类违法犯罪活动。要让群众认识到财富是必须通过智慧和劳动去创造,现实社会中不存在“零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通过查获的案件事实去教育群众,认清非法传销对社会、对家庭所带来的危害,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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