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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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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12:07 | |阅读模式
各位亲,新人报道了哈。如有不懂之处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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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2 21:44 |
欢迎加入:)

发表于 2014-5-22 22:03 |
为了加快古镇开发,上级决定征收**公司所有土地及附属设施,所有住户将全部搬迁,现通知如下:
一、搬迁补助对象:房屋第一使用人。(租用者可以与第一使用人协商分配)
二、搬迁补助标准:1、搬迁费500元;2、一次性过渡费500元;3、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宽带迁装费608元;
4、水表迁装800元;5、空调移机费200元;6、电表迁装费1000元;7、5月31日前完成协议搬迁者奖励3000元;
8、6月5日前完成搬迁者奖励1000元;超过时间不予奖励。
三、原(含曾经)单位职工,住房有困难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搬迁的,由本人申请、公司证明、主管部门审核、报相关部门按规定优先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特此通知
                                   **公司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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