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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最牛违章建筑物门市今日盛大开业迎接小平同志110周年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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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答复: “2008年广安区政府对万金山片区实施整体改造,渠江北路36号楼旁规划为步行街道,而该理发店门市作为36号楼一侧独立存在的一建筑物紧邻步行街道,对市容市貌确有影响。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双百”组团城市及主城区规划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2〕28号)“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广安主城区一类控制区规划管理范围内规划执行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责任区域内未经审批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有关规定,我局无处罚职能。同时,2010年10月,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辰大队已对渠江北路36号附18号隔壁理发店门市,即为“好型像”理发店进行调查处理,但至今尚未形成处理结论。因此,我局将责成广安区住建局及时与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辰大队衔接。同时,您也可直接向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反映。”。

     广安市城管执法局曾牛回复:由广安区人民政府协调处理。但广安区人民政府因为无法定职责处理此事,所以没有回音。
     广安市纪委:转给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处理。
     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今日电话回复:这是历史性违章建筑,没有那个说影响城市形象,等到城市撤迁时才能撤除。
     既然是违章建筑,那么又敢大胆出租经营呢?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和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显然,广安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失职渎职?

      今天,该违章建筑门市装修后以中通速递城北渠江分部为名称盛大开业。广安区工商局城北工商所是否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据相关法规,违章建筑无产权证明不能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取缔,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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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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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建设秩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溪河沿线违法违章构建筑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西溪河沿线城市规划区内,具体为莲花桥电站至葫芦岛沿线。
  二、清理整治内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的;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和圈院、搭棚的;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虽经审批、发证,但未按审批要求建设,擅自变更建筑使用性质、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增加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及阳台、雨篷、檐口等悬挑体的;到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持失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批准领证建设的;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三、清理整治时间:从2012年4月1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止。
  四、各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在2012年4月2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不予以处罚和追究相关责任。对不自行拆除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并依法强制拆除。凡国家公职人员在西溪河沿线参与违法建设的必须主动拆除违法违章构建筑物,消除影响,否则,将由监察部门依法从严追责。
  五、对在执法过程中采取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阻碍、干扰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发表于 2014-5-1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5-1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o:o

发表于 2014-5-14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14 13:47
必须严格执法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4-5-1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互推诿?

发表于 2014-5-15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4-5-1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4-5-15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遗留问题往往是政府的原因,有时就莫法处理,华蓥广能集团职工楼所有底楼都有违章建筑,哪个有本事把他们拆了,那些建筑是房改前企业作为一种鼓励划地让职工修的,按现在的城乡规划法都是违章建筑,哪个敢去把他们拆了嘛?所以对久远的历史问题不要过分追究否则搞得自己累。

 楼主| 发表于 2014-5-15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0140515_113159.jpg
耸立在人行道上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0140515_113247.jpg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4-5-17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是个正在发展中的城市,的确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这个和那个部门管不管事无关,这个是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很正常的现象。这样说吧,楼主你怎么来确定上面的那就是违章建筑呢,如果真是违章建筑为什么当年没人来制止?可以说当时的广安是什么样子的大家都清楚的,你现在跳出来说什么广安最牛违章建筑还真有点让人看不懂?楼主对上面这个扭到费,不知道到底真的是为城市形象着想还是为了个人利益。
发表于 2014-5-17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创卫先锋 发表于 2014-5-15 1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耸立在人行道上

懂行的还真无法从你的这一张图上看得出来是不是违章建筑 你怎么不提供门市正门的图片呢,据我所知好像正门图片更分不清楚了。而且我记得你所说的违章建筑好像比他旁边那条步行街都存在得久远得多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5-19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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