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岗店南共济新家园,鸿福家园为政府公益性棚户区改造项目。这里原是破烂不堪,2007年由大连鸿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改造,千余户居民迎来喜迁新居的温馨曙光,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普兰店市法院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竟与犯罪分子互相勾结制造假案,串通犯罪分子转移财产,致使投资商和千余户百姓厄运从天而降,可谓天下奇闻!
一、犯罪分子编造虚假借条,法院反复枉法裁判,给刑事诈骗披上合法
借贷外衣
犯罪分子吕成福系鸿大公司合伙开发商,公司压根没有想到的是吕成福竟然是一个骗子。其实吕成福在项目中只投资了580万元,但是吕成福为了骗取更多的钱财,伙同曲家生、倪长福编造虚假借款条子达3600万元,本来大连市中级法院、辽宁省高院已将其定为集资诈骗。然普兰店市法院不顾上级法院判决,擅自将此3600万元,{后调整为2870.35万元}转为民间借贷案件,非法立案、非法查封、非法判决,执行时竟于当日立案、当日{在相关财产未经确权、评估和拍卖的情况下}裁定抵债执行终结。
普兰店市法院【2012】普审民初再字第5号判决,把刑事案件非法变成民事案件,对于大连市中院、辽宁省高院已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诈骗数额,重复进行处理,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纯属渎职。这种明显的假证假案,是对法律亵渎、丧尽天良、天理难容。
二犯罪分子及其造假帮凶逍遥法外、至今无人问津、正义何在?
诈骗分子吕成福已被判刑,但与其造假的同伙曲家生、倪长福却逍遥法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大连市法院已认定3600万元条子是虚假的,而且吕成福、曲家生本人也已供认,为什么曲家生、倪长福至今没有被判刑?原来是源于普兰市法院原院长王增桓与曲家生、倪长福是庄河同乡,情大于法。此案的执行本应有普兰店市法院执行,但因王增桓现已调离普兰店市法院,他们又将此案转到了他们的大本营庄河市法院执行。这样的判案、执行又怎么能够公正呢?这样明显的徇私枉法行为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法律的追究?党纪国法何在?相信总有一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腐败问题会昭然若揭,会得到惩处!
三,错案、假案乱执行,千余户百姓面临无家可归,基本生存条件遭受严重威胁
瓦房店共济新家园、鸿福家园的房屋大部分已安置回迁,也有的抵顶工程款,抵顶农民工工资和被法院判决确权等,房屋基本都有归属。但普兰店市法院、庄河市法院不顾案件实情、不顾社会稳定,下发的停办产权过户手续通知,造成千余户居民办不了房证,到居民家乱贴封条、告示,野蛮执法,搞得百姓人心惶惶、寝食难安;居民孩子因房证的问题入学难,怨声载道叫苦连连。百姓面临失去自己的房屋、无家可归的险境,他们已经集体上访,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综上,请求上级部门和领导对此案能够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彻查严办;我们要求:
1,撤销普市法院《2012》普审民初再字第5号违法判决;并追究普市法院原院长王增桓及主办人员的违法责任。
2,对于曲家生、倪长福共同诈骗、非法转移财产犯罪依法予以判刑。
3,尽快给1300余户居民办理房证,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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