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切中要害,“舌尖上的浪费”不仅花费金钱、耗费精力,也丧失了大量思考工作、研究问题的时间。必须防止“嘴上腐败”,警惕“舌尖上的浪费”,特别是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奢侈浪费,损毁了党员、干部的自身形象,浪费了国家资源能源,加重了各级财政的负担,滋生了各种腐败,侵害了公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各级党政机关应该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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