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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江阳公安联手医生和法官帮“黑”制造刑事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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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江阳公安

联手医生和法官帮“黑”制造刑事冤案


我叫朱泳政,男,74岁,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泥龙小学退休教师。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西段38号居民。这两年我在走投无路“叫天天不应”的日子里,将发生在我身上的冤屈公之于众,敬请全国的网友关注唾弃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政法和医院已经劣变了的帮黑贪脏枉法无辜欺诈百姓的分子,也敬请党和上级政法委以及正义凛然的网友帮帮我,指点迷津。

一、事发原因:

我因原单位无房,退休后和侄孙朱红徽(三级重残)学生,租住平昌县江口华严街264号王晓丽的房子暂住。2007年苟于明家4人跟着他儿子苟冬、媳妇罗鸿霞家5人的本街拆迁房户185号拆房时,全家9人也租住进王晓丽房子,与我家隔壁相邻,共用该房一个水、电表。因该房的主人长期住内蒙古。我租住她房时,还没有其他人住,于是我成为该房按月上交水、电费的主户人,要把后来租住的户共四户人家的用水、用电费按人口平均分担上交。

可是,苟于明一家9人无职无业,但自傲儿子家是本街拆迁房户,住进后从不按他家9个人分担该房的水费、电费上交,月月耍赖。这些年,反正他家不交的费都要由我垫支付出,即时交纳,已为他家9人不知垫支了多少千元了,他耍赖死不要脸,现我还存有几个月的水、电发票可见到。

在这多年的无赖之下,我于2012年3月26日找了街道居委会王明生副书记反映了此情况,书记当时电话通知了本街道袁XX组长:“立即调解处理”。

二、此事发经过:

就在我向王书记反映两天后的2012年3月29日凌晨1点左右,我和侄孙学生朱红徽在床上熟睡,苟于明及其妻子何学芬、媳妇罗鸿霞在外收捡垃圾回家,天天中午,天黑和半夜都在外拉车收捡回家(见同伙向利华证明),一拢我家大门口,就举大铁铲,握鹅卵石头狠砸我双扇大门“日马连天”诬吼我家在放“共用自来水”伤害了大家利益为借口,胁迫我和孙先后出门面对争执中,苟于明趁我不防,一拳击中我左耳颈,我一歪偏转身中,他女人在后用洋铲耙敲伤我左头顶破皮有血水(现在伤口未合可明见)。在苟于明突袭我一拳的同时,他媳妇已“神不知”地从后偷抓住站在门外静听,站立一傍,一句话都未说的朱红徽头顶发仰拉,用石头锤背脊,苟于明猛步上前双拳击打胸肚,二人夹击很快打滚倒地,当他二人又前后骑头按脚猛打猛踢朱红徽时,我才忍住头顶伤,上前抱住苟于明的左手臂拖拉开时,苟于明猛挣脱手向后退步,被二寸高的街沿轮滑后一歪一偏,根本也没有坐地,更没有倒地就此停止。

紧接着,苟于明媳妇罗鸿霞和同谋同伙又不在场的向利华,分别在不同的地方,不知为什么同一口径报警110称:“苟于明之妻和朱泳政之妻纠纷”,掩盖他三人打伤我老弱二人的左头顶和胸肚以及背脊的真相,“恶人先告状”报警110,“倒打钉耙”。

110很快到场,经对双方询问、眼见,查实报警的①双方纠纷人不实,朱泳政之妻已经早逝。②双方利害关系不实,苟三人无事无伤却报警。③入我屋内亲眼见到:我的左头顶伤口(还未合拢口)和朱红徽上下内衣裤上满是鞋脚的泥迹印,以及他腰背脊皮肤的几处血红印迹后,安慰劝说了一番话,就出屋门上警车回警。出门时还说:我们按“侵权”法27条、30条处理。这就是当夜苟家三人肇事打伤我二人,我二人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去摸打他三人一下的本来事实。

三、平昌县江阳派出所长李强等公安违法:

派出所何勇、吴小利、张莎莉是谋编这次冤案的始作俑者,他们联手医院、法院、律师把这件民事“赖皮”纠纷,编造成“刑事案件”,并且未经公安局唐向荣副局长之手,直接由公安吴小利私自填写唐向荣批准的5月18日由公安局李波(秘级:秘密)鉴定结论通知书,越级县公安局,瞒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刑事案件”立案,看是天衣无缝,实则漏洞百出。

1、公安员否决半夜平昌县110亲临现场的结论非法。街道公安员何勇,为了帮助苟于明媳妇罗鸿霞28岁,无职无业的天天多次电话“兄弟,帮帮我”的关系,毅然排除平昌县110的结论和处理,太非法。公安何勇于事发第二天的3日31日,迫不及待地模拟、仿照,按照街道与我相邻本地户一女居民,60来岁,在2011年8月当街被一辆三轮货车撞伤又滚街,拖磨街中十多公尺,才停止的伤势伤情,暗中借用依照她的病历病案伤势鉴定和鉴定经过等程序,来改名改姓改时间,编造成苟于明的打伤部位和伤势,栽诬我二人。所以,事发经两年多的苟于明诬吼打伤,医院、公安、法院始终不出示原告有伤的证据,因为没有。街道公安员何勇是这次半夜三更,蓄谋苟于明家三人半夜肇事并联通医生贺金标、派出所长和县公安的鉴定人李波以及法院、律师层层造假这刑事冤案的造势指挥人。

2、平昌县公安做假鉴定:

① 2012年5月18日,公安何勇、吴小利送检苟于明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DR(110060、670)各1张是假。已查实不但医院里没有,县法院下载判决的证据件里也没有,苟于明住院,一时去照DR片(110060、670)两张的次序号,请看相隔10多万人次的事实,不合医规实情。苟于明、公安、法院、原告律师代理,必须按“民事诉讼”法68条,必须把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当事人要互相质证。

② 2012年5月18日公安何勇、吴小利送检的苟于明在达县人民医院检查的CT(2533)片两张,到平昌公安李波处鉴定(当天),怎么能是5月28日才由张莎莉、吴小利两女公安陪同苟于明,10天以后才去达县医院检查这错后拉前的事呢?这是人世界根本没有的鬼使神差事,全世界罕见。

③ 李波的平昌县公安局平(公)鉴(法临)字(2012)85号鉴定书说:达县人民医院CT(2533)胸腔未见异常,第8、9肋走行不自然……提示:右侧第8、9肋陈旧性骨折。

到底达县医院检查是真,还是公安李波睁眼说瞎话的口头“提示”是真?到底李波“提示”是对还是胡说?李波5月18日的鉴定CT(2533)片有还是没有?应该无理由的拿出见证。是哪里来的?必须依法。

平昌公安鉴定师李波,巴中市“明正”司法鉴定又是这个李波,两次为苟于明胡说八道做假鉴定,还要收我被告鉴定费两次1仟多元,还把假发票交平昌县法院张国阳判决下载“依法执行”诈取,这是依“谁个的法”?

3、公安出面威逼残疾学生朱红徽。

① 2012年5月25日早晨8点,派出所长李强、吴小利、张莎莉把朱红徽关闭派出所一楼,威胁、恐吓逼供,拍案:“把你关起来……”,从早晨8点到中午12点多,不准吃早饭、午饭,逼得眼泪长流、精神失常。第二天入校以后,多天缺课,独自游走学校后面金宝山上悲痛哭泣,后来惊动全校师生放假寻找大半天才找到,学校才派人送回家医治,被迫停学了一年后才复学(见停学证件)。

由于这天江阳派出所威逼导供、诱供过分,引起我敲门进入审讯室质问公安男女“你们在为什么?学生还没吃早饭呢?”等几句话,便引来公安有七、八个对我围攻,摄像的、录音的,软硬兼施的,引来在街观众许多人。这第二天的5月26日,我把《江阳派出所帮凶助恶、非法逼供被打学生》的申诉,送交平昌县公安局并当面呈诉和登记。

② 后来,派出所把这次对朱红徽的威吓、逼供、导供,用笔手记的“询问”录串改,重新编造几大篇,再把朱红徽的亲笔签字和红色指印迹与签字雕琢出,再电脑扫描复印加工伪造出所谓“询问记录”件非法作为这“刑事立案”证据。就是这次5月25日江阳派出所逼供、套供、威胁诱供编造出的所谓证据,由后来平昌县人民法院张国阳更加码插刀帮凶,更加歪理邪说助恶。

③ 例如:在这次询问恐吓、威胁中问:“你是否参加了争吵?”答:没有。又问:“他们打你什么部位了?”答:苟于明打了我的肚子和我的下身,按着(实际是打)我的头部和背部。但是没有打我。这后一句,朱红徽能加个“但是没有打我吗?”

接着又问:“你打了苟于明什么部位了?”答:“我推他了的。在我们相互抓打的时候,我也不知具体打了哪里,反正我们都动手打了的。”请看,这后两句回答是当时被吓得眼泪长流的朱红徽,能有这样的语气回答吗?江阳派出所长和吴小利精心添加串改“反正我们都动手打了的”等11个字,成为张国阳判决书上(第4页)强词夺理说:“且公安机关在事发后的被告调查的材料中,被告朱红徽已认可系自己上前抓原告,将原告拉滚在地”。根据我省上年度人均纯收入和消费支出对原告苟于明赔偿10个项目29126.86元,诉讼费550元。请看:这就是江阳派出所对朱红徽的逼供询问,串改造成冤案的非法判决后果,该怎么办?

四、平昌县医院住院部10楼医治男性泌尿系疾病主治医生贺金标的违法事实。

平昌县公安局在给苟于明原告进行伤情鉴定和县法院判决时,依据的医院提供的原告住院7天中的所谓“打伤”医院材料,全是贺金标为无伤的原告苟于明精心有序的编造出一套自说其词的“颅脑伤,右8、9肋骨折”的假病历、病案。

1、我已与平昌县和巴中市代理律师两次到县医院查实,医院医务科等电脑里存留有苟于明一串出身年月日和身份出生地等不同的苟于明住院有多个,滑稽的是医院所有管理人员都搞不清楚原告苟于明。于是我们把有关查实时的人员对话录音磁盘交巴中市二审庭当场播放。

2、同时,我们已经依法入院两次查证,原告根本没有在医院门诊的X(110062)照片和正规的影像电脑扫描记录件,住院几天中,也没有DR(110060、670)两张片,到达县医院复查的CT(2533)片也没有,全是原告和医生欺骗、同谋造假。

不但医院里没有,原告本人没有,县法院下载判决的证据件里也没有。充分证明全是原告媳妇串通街道公安何勇等,联手医院和法官同谋制造冤案贪脏枉法。

3、再看贺金标医尿病的非法出招:

① 贺金标把完全不同的另一个苟于明住院的病历病案件里,塞入一张无片的X(110062)手写“右9肋骨皮质欠光滑”这张纸,作为原告苟于明的病历病案,再由他天天无医无据地写上“右8、9肋骨折”,再由街道公安何勇和原告媳妇罗鸿霞合谋经派出所李强、吴小利、张莎莉造势加害当夜我遭重打伤的二人。

② 贺金标还把门诊陈飞手写无片照的X(110062)片“右9肋骨皮质欠光滑”记录这篇纸,由门诊部提到他住院部外三科室塞入进4月13日生的另一个同名的苟于明的病历病案件中,再天天写“诊断”,“颅脑伤,右8、9肋骨折”张冠李戴给原告,作为伪证依据提供给公安派出所何勇等人,联手制造这件刑事冤案立案。

③ 为什么原告3月29日门诊手写无片照的X(110062)片,“右9肋骨皮质光滑”,并没有骨折这话和3月30日的另一个苟于明的“颅脑”片照两篇图像记录也无任何病态伤势,一切都好的事实,贺金标却天天“诊断”,写“轻型颅脑损伤,右侧第9肋骨折”呢?(见证件),这完全证实医生贺金标同谋原告,是故意陷害栽脏,这也是原告不入县医院骨科医“肋骨伤”,而去和贺金标尿病科医治所谓“肋骨伤”的玄机和秘密。

④ 苟于明于2012年3月29日下午16点钟入院,还去门诊做检查用了些时间,可是贺金标在3月29日余下的6个钟头左右的时间内,却为苟于明用药医疗、输液打针等等达182个项目之多(见清单表记录存),有这样疯狂的伪造用药清单花费的人和事吗?

五、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判官张国阳的违法。

人民法院本该为广大群众主持公道、实事求是,依法公平公正,可是两级法院,特别是平昌县法院张国阳却专门故意加码插刀被告人,帮凶助恶原告,变脸倒置法律,公然违背“侵权责任法”第27条、30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及第200条的2、3、4、5、6项条款,颠狂地把原告半夜走黑串黑,无故肇事行凶伤人,蓄谋佯装做医院医治尿病赚黑钱5万多元的“赖皮”目的、动机,手段等犯法行为,还要我被告补偿原告儿子苟冬的城市房屋拆迁和占地面积拿入一并赔偿(见下载件),还加码推波助澜,造成21世纪巴中市平昌县里,一个又一个典型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请看:

1、平昌县110当夜即时亲临眼见的调查结论是铁证的事实,平昌县江阳派出所公安和法院隐瞒一字不提,并一概否决。我老弱病残二人半夜三更酣睡被私撞民宅,震惊醒了二人先后冬衣裤都来不及穿,拖着鞋就开门面对,怎么可能反打伤有备而来手执凶器的三人中的最强领头凶手呢?

2、诬告我的苟于明生于1954年9月28日,平昌县粉壁乡农丰村五社人,小学文化。县法院判决下载医据件的苟于明生于1954年4月13日,农“凤”村三社27号,初中文化。原告人的信息都完全错,这平昌县法院张国阳的判决真是“空前绝后”。

3、平昌县法院张国阳把平昌县代理原告律师何绍建,冒牌到四川(成都市)“原石律师”(张国阳的亲侄儿许XX,小名叫“露儿”所在的)事务所律师,其目就是精心串改编造原告用嘴栽诬我被告的材料,特别是对朱红徽5月25日被江阳派出所逼疯的讯问记录滴水不漏。原告苟于明是否专门去成都请一个律师到平昌来呢?

4、平昌县法院下载原告被打伤“右侧第9肋骨骨折”为十级伤残的下载证据件,第“10”和“特补”(证明、病历)这二件下载的出院证是“4月23日”的另一个苟于明被打伤的事(见下载的出院证批注),时间都不合口。这也可以一次证明法院又用另外人的做医院病案,在栽脏我们(见下载件)。

5、平昌县法院张国阳,下载赔偿原告苟于明“伤残费”证据23件全是假,没有1件是真。

①1-13件,全是伪证明,口咬舌说,例如:下载苟于明三个同伙凶手口说是证据吗?非法。(见下载的证明件)

②13-18件,这五张发票没有一张是真发票,全是电脑扫描串改看不见的数据和手写金额、日期等。连下载原告的报医药费“自留联”发票(第二联)都不敢出示,却用第一联已上交的发票,用电脑扫底覆盖,又串改数字,而且根本看不清来作为原告“伤残”的伪证据。我被告武断的结论“原告根本没有”做医院的任何证据。全是盗用另外一个苟于明的住院的病历病案记录。

③平昌县法院张国阳下载的原告“伤残费”医疗证据件里,出现“浏览平昌县水乡的特色中餐(吃饭)的发票500元”。

④李波鉴定师代表平昌县公安和巴中市“明正”司法鉴定费的发票,也是手写金额和电脑扫描,根本看不清的并只显现几个字印的伪发票700元。

⑤原告的“右8、9肋10级伤残的住院检查片据,没有任何一张片据,也没有影像描述记录。皮外伤证据也没有。

    6、平昌县法院张国阳,还把人民法院(2013)第931号判决书于2013年5月25日判决出文后,拖到9月12日才电话通知我去领取,一看句句不实,事事是假。例如:

①张国阳把2013年5月25日成文判决书内第3页末3行添加进2013年5月29日的事,加码插刀陷害被告在判决书内。并背着我不知,由他法院人手写编造一篇对我的询问笔录,末尾扫描我的签名字两个,但没有手指印章。张国阳做这事既滑稽、也违法。

②还在判决书第931号第3页3特末“X”片提示:“右侧第9肋骨皮质光滑”,精心串改成“骨质”欠光滑,去掉“皮”字,

这完全是法院张国阳伙同他冒牌的原告四川成都市“原石”律师何绍建和书记员干的、编改的。

③张国阳还在“第931”判决书的2页末的5行,句句编造不可能出现的事。如:苟于明站在台街(3尺高)的上面,( 他本人身高有7尺),朱红徽在梯下,又不慎滑倒。苟于明是壮年,天天劳动,身强力壮,当场三人又是手握凶器有备而来,又不是木偶人,加上朱红徽是三级重残人,从小无体力,又怎么能用右手不打对面人的左面,而反用右手把原告的“右8、9肋”打成10级伤残呢?这判决书的呈诉事实有真的吗?

④再说当时,原告在台上三尺,朱红徽在台下的三尺,能够走去抓着台上的人打吗?同时朱红徽又滚地了,这就更不能有朱红徽走上前去抓着台上人的机会了。如果双方抓打,朱红徽已滚地面,又把朱红徽打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县法院张国阳一字不提?加上原告还有当夜持凶器的青壮年媳妇和女人在场,又在干啥呢?他们不是人是皮球,特别是苟于明不是人,无一点人的应变反应。可能有朱红徽打伤原告10级伤残的事实吗?

    7、平昌县法院张国阳下载给原告作伪证明的三人非法。

①苟于明的亲媳妇罗鸿霞是当夜握鹅卵石,最先从后偷抓朱红徽的头顶顶发,仰拉猛打倒滚地的最凶手。又是跨步站骑朱红徽身上猛打脚踢的人。

②苟于明的女人何学芬,是当夜举铁铲肇事,又从我后用铲耙打伤我左头顶经医治现在都未长合拢口的凶手(现可见伤口)。

③张国阳下载向利华证明人是伪证明人。请看2012年5月26日公安张莎莉、杜中平询问苟于明家媳妇(第4页)二行,亲口回答说,当时在场人有:“我、苟于明、朱泳政、朱红徽、谢家卓,我老公的同学曹军,都在场可以证实”。哪有向利华在场?当夜漆黑一片,向利华在哪里?但张国阳判决被告打原告的证据链条却拉入向利华3月31日和5月23日伪造证明两次违法。

8、平昌县法院张国阳判决下载赔偿原告“伤残费”20年3万元钱的所谓证据:

①只有苟于明于2013年3月29日下午15点50分46秒入住院前,由门诊医生陈飞手写X(110062)“第9肋骨皮质欠光滑”几个字,没有片照、没有片照影相描述实际记录。其余的下载证件苟于明一件没有,我方已经三次进县医院查实,并有录音磁盘交二审法院当庭播放证实。

②平昌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李波和巴中市“明正”的同一个鉴定人李波,是同一个,是二次比一次更加胡编乱造(见两次鉴定比较件):说:苟于明右侧第8、9肋骨,属于2012年3月29日外伤(已经疼痛了一天)引起的骨皮质断裂骨折,第二次说:“属十级伤残”。李波两次的无据鉴定笔记,张国阳为什么要下载为原告“右8、9肋骨折”的证据呢?应依法出示鉴定依据才合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矩是:“谁主张、谁举证”张国阳不但不要苟于明原告当庭出示一件证据辩证对证,反要我没有打人的被告出示证据。我外地租房人,半夜三更天寒地冻,我们出啥“没有打人”的证据?张国阳倒置法规,千方百计制造“法坎”,威逼、陷害被告。害得我老弱病残二人“叫天天不应”达两年之久,伤害我家经济达2万多元。

10、2013年5月25日,张国阳判决前后,我被告交原告肇事栽脏,并打伤我被告二人的证据14件,张国阳只留一件2012年3月29日原告《体格检查表》的原告周身上下里外无任何伤的一件和1张(1月)的水发票据,毁证据违法。(本是三张三个月的水电票据)

11、当我与律师第二次于2013年9月9日再去提取原告住院的病历案件时出现了病历件上的《体格检查》末尾,又添加原告有伤病的许多话。这明显暴露张国阳又指令医院医生继续造假,暗中勾结联手。

12、原告于2012年3月29日半夜三人肇事伤人,于2013年3月3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见原告状),上诉按119条违背该条:苟于明是纠纷以外的人,并且原告和被告二人都不是纠纷人之列的公民。状告上诉非法,张国阳的行为是知法违法。并且朱泳政没有打人,当场我就拉一下凶手苟于明,也是出于正义、合法,应该拉一下。但张国阳的判决书却判决朱泳政连带赔偿原告人“伤残费”20年的叁万元钱。张国阳的判决违法?

13、巴中市审庭法院开庭前,我按时交反诉原告的20余件证据,二审庭审理时,还当庭把磁盘录音播放,完全证明原告住7天医院中,没有一件佯装有伤的检查片照和图像扫描记录,特别是入院前的这张门诊X(110062)片照,这是尿病医师贺金标伪造的夹在4月13日生的初中文化的苟于明病案里。贺金标天天写诊断“右8、9肋骨折”作伪证据联手公安、法院、律师“栽诬”被告打伤原告的10级伤残,瞒着县公安局“刑事立案”。这么明显的一个问题,巴中市法院却视而不见,无视我一审被告人二十件这铁证证据,“维持原判”熟不可忍!

总之:平昌县法院张国阳判决下载把医院贺金标转手的1954年4月13日生的农“凤”村3社27号人,初中文化的另一个—苟于明的病历病案,偷梁换柱是严重违法。同时张国阳法官对原告的非法起诉,并帮凶原告住院赚几万元钱,陷害我被告二人不但要赔偿无伤的原告伤残费20年3万元钱,还把我74岁和残疾高中学生陷害成“犯罪嫌疑人”,这冤事就是走遍天涯海角我们不会答应。

平昌县法院(2013)平民初字第931号判决书是诬判、冤判;(2013)巴中民终字第353号判决书,也是被告的天灾人祸。我被告二人无半点过错,我们有说不完的话。

综上,经过这两年被冤害的抗争与折磨,对国家司法管理已经萌生出了自肺腑的叹息。说不准这平昌县有多少公安、法官、律师已经恶变成了百姓的“祸毙”,运气差的百姓,特别是我和学生朱红徽已遭践踏,正遭欺诈,民权在遭侵吞,民生在遭蹂躏,我们从内心里发出了自肺腑的哀叹。

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难道是镜中月、水中花?司法公正的春天何时才有,能够回来吗?②为什么弱势群体总是鱼肉,而强势群体总为刀俎。③敢问路在何方?

为此,敬请中央、中央政法委领导、正义凛然的全中国人民,特别是全中国各大网站、网友观注、指点迷津,帮我老弱二人讨回“公平”:

要按照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法院张国阳(2013)平民初字第931号判决书里的非法判决我和朱红徽连带赔偿原告20年“伤残费”的苟于明是78岁年龄介定,依样赔偿我和朱红徽到78岁为止。我被告二人当夜被原告三人肇事暴打伤,住医院和门诊花医疗费合计14903.98元(此发票已上交一审、二审和高级人民法院),按照一审法官张国阳判决的“十条法则”。

A.赔偿我老弱二人的“伤残费”合计是531600.30元。

B.依法取缔我被害二人“犯罪嫌疑人”这顶乌帽并公示于众,依法出据平反,赔偿人格伤害损失费。

C.被告朱红徽当夜被打伤后,被迫住院医治,停学一年在家疗养(见停学证)的学业、青春耽误费要赔偿。

我74岁已患高血压、心脏病(见证)和国家级评残“三级”重残的中职学生朱红徽二人,跪请中央党、中央政法委和国家各级政府领导以及全国各大网站的网友同胞和正义凛然的百姓人民帮助我、指点我,要平昌县这串人还原社会给我老弱二人的幸福感和“公平公正”!



                      被冤害人:退休教师 朱泳政

                                学生 朱红徽

                          电话:15182766673

2014年4月17日呈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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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完,简述下嘛,你们这应该属于民事纠纷嘛?你有证据证明公职人员贪赃枉法吗?直接找纪委出面撒

发表于 2014-4-2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楼主的帖子,太长,没仔细看,不过大概是看明白了,凡是朱泳政对面的人都是非法,就他一个人合法,大伙儿说是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17:12
顶二楼。楼主在太偏激了。

发表于 2014-4-21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不应该施暴于老弱病残

发表于 2014-4-2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二楼,看来楼主有点偏激
发表于 2014-4-2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论:楼主合法,其余非法

发表于 2014-4-2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细看了朱泳政发的文章,有几点疑问,提出来商讨一下哈:
1、“胁迫我和孙先后出门面对争执中”,出门与对方争执,还用得着对方胁迫?
2、“我的左头顶伤口(还未合拢口)”,从2012年3月到2014年4月,什么样的伤口还未俞合?
3、“越级县公安局,瞒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刑事案件”立案,看是天衣无缝,实则漏洞百出”,   刑事案件立案还需检察院批准?
4、“公安员否决半夜平昌县110亲临现场的结论非法”, 公安110出警人员会当场给你结论,我不信。
5、“一时去照DR片(110060、670)两张的次序号,请看相隔10多万人次的事实”,这就能说明两张片子相隔10多万人次,有哪位医院的大哥能否说明一下这个序号的含义。县医院两年内能否做到10多万人还是个未知数呢。
5、“引起我敲门进入审讯室质问公安男女“你们在为什么?学生还没吃早饭呢?”等几句话,便引来公安有七、八个对我围攻,摄像的、录音的,软硬兼施的,引来在街观众许多人”,   你一句话就能引来别人七、八个人的围攻,还有摄像的,那你做了什么,俗话说,有图有真相,难道是你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
6“用笔手记的“询问”录串改,重新编造几大篇,再把朱红徽的亲笔签字和红色指印迹与签字雕琢出,再电脑扫描复印加工伪造出所谓“询问记录”件非法作为这“刑事立案”证据” ,派出所还有这技术?不是专业人员肯定做不出来,哪有这样的人才,我向他学习。
7、“依据的医院提供的原告住院7天中的所谓“打伤”医院材料,全是贺金标为无伤的原告苟于明精心有序的编造出一套自说其词的“颅脑伤,右8、9肋骨折”的假病历、病案”,贺金标与苟于明是什么关系,能以坐牢的风险编造假病厉?
8、“震惊醒了二人先后冬衣裤都来不及穿,拖着鞋就开门面对”,前面不是说胁迫么,现在看来又是自愿的了。
本帖最后由 巴中天天看 于 2014-4-21 17:57 编辑

发表于 2014-4-21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苟于明站在台街(3尺高)的上面,( 他本人身高有7尺)”,身高7尺,换算成以米为单位,是身高2.3米,比姚明还高些,又一个国家级蓝球运动员出世

发表于 2014-4-2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大伙儿看了有什么想法,我看了就一句话:谎话连篇。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lol
发表于 2014-4-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天天看 发表于 2014-4-21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苟于明站在台街(3尺高)的上面,( 他本人身高有7尺)”,身高7尺,换算成以米为单位,是身高2.3米,比姚 ...

;P;P吹壳子三。

发表于 2014-4-21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看后,是楼主太过于偏激了,你的观点是只有你是对的,别个全是错的,多找自己的问题吧,别把错全发在别个身上,这老教师真是之乎者也??:lol:lol:lol: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19:53
老师才能写这么长的谬论,看上去都错完了,只有“老师”才对滴,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19:53
老师才能写这么长的谬论,看上去都错完了,只有“老师”才对滴,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19:55
热烈祝贺泥龙扯筋的荣获平昌榜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20:28
全中国就楼主一家是对的,其余都坏人,劝你赶快移民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20:31
老刁民,金哥老农玩文字游戏,平昌公检法都帮他对手啊,他对手把政法部门通吃,我不信这样的人还会捡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1 20:31
老刁民,金哥老农玩文字游戏,平昌公检法都帮他对手啊,他对手把政法部门通吃,我不信这样的人还会捡垃圾。

发表于 2014-4-21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就是教师,果然不一样,居然能写出这么长的谬论,把我眼睛都看花了,说白了,楼主整这么多,原因很简单,你懂的!

发表于 2014-4-21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就是一刁民,很多语句都不通顺,看都看不懂,还教师,不晓得当初是怎么教学生的哦,说话这么偏激,有证据直接拿到纪委去就是了,在这网上说这么多干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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