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长的说法没有问题,大家可以查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实上,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办理相应出让年限,但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没有最低年限限制。从土地证上看,该宗土地应该属于旧城改造时开发,并发生了土地使用权转移,这种情况,可能是原土地使用者已 使用一定年限, 在08年变更时因使用权没未申请续期,因为没有达到强制续期时限,国土部门也就无权强制其延续至法定最高年限。
究竟情况来看,国土局办理土地证确实符合法律要求。
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一般都会将相关证件进行公示,特别是对一些旧城改造区的房屋,大家一定要注意查看其证件是否齐全。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属合同关系,在制式房屋销售合同上也会有对土地使用年限约定的条款,如买卖双方上合同有相关约定,你可找到卖方履行约定,望大家多多注意。
大家还有一个误区要注意,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并不意味你的房产所有权也到期,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你只需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续期并缴纳申请的相应年限土地出让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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