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JUN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现将你咨询的“请问2014年农村老百姓缴纳70元医疗保险费,至今无法使用,到底今年门诊看病是什么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巴府办发(2013)19号]及《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府办发(2013)39号],城乡居民筹集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30元标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参保居民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单次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6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年初,我局已将该项工作作了安排布置,由于卫生院的收费系统没有及时与金保系统对接等原因,无法将报费信息传入金保报费系统。4月初,我局又召开卫生院医保业务经办人员门诊统筹操作流程的专题会议,要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对辖区参保患者发生的门诊费用按规定即时报销。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咨询0827-628773。 平昌县医疗保险局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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