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政务工作,现将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县委领导成员分工: 市委常委、县委书记 唐豹(联系电话:13308293188,15082715555)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联系县人大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 严敏(联系电话:13608246168) 协助县委书记工作,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县政协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登宪(联系电话:15308292111) 协助县委书记协调处理县委日常事务工作,主持县委办全面工作,分管政策研究、机要、保密、党史、党政网络建设、目标督查、接待、巡视、档案、信访和群众工作,负责宏观经济和发改(以工代赈)、物价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根生(联系电话:13908293239)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分管的政府办、财政、审计、行政监察、政府法制、交通、运输、人事、编办、信访、地方志、档案、政务接待、政务目标督查、电子政务、政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外事工作,负责落实解决“行路难”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黄莉(联系电话:13398459777)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纠风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办、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气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王均益(联系电话:13320616699) 分管党建、组织、干部(老干)、人才、党员电化教育、县委党校、县直工委,负责编制、人事、水利、粮食、供销、金融、邮政、保险工作和二郎庙水库建设,负责落实解决“饮水难”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梁津华(联系电话:13881650080) 分管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出版、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孝道文化工作,负责落实解决“上学难”和“就医难”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军(联系电话:13980293238) 负责县政府分管的工业经济、劳务经济、民营经济、劳动和社会保障、经济和商务、外贸、科技、体改、统计、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信息产业、石油、电力、林化、工业合作联社工作,负责天然气开发利用等工业骨干产业培育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马永(联系电话:13550470016) 分管政法、综治、维稳、610办,负责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环保、安全、公安、司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联系至诚监狱,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王林忠(联系电话:13981662333) 负责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征兵、双拥工作,从军队角度联系武警中队、消防中队、驻通其他部队,负责民政、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委常委、副县长 唐贤文(联系电话:15884993333) 负责扶贫开发工作,主抓“以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扶贫试点工作,协助黄莉同志负责新农村建设和农办、农业、林业、畜牧、农机工作,负责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 县 长 严 敏(联系电话:13608246168)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副县长 张根生(联系电话:13908293239)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交通、运输、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行政监察、信访、政务接待、政务服务、政务目标督查、政府法制、外事、档案、保密、地方志、电子政务、政府效能建设、惠民帮扶、民生工程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交通局、县人事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保密局、县目督办、县法制办、县档案局、县志办、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接待办。 副县长 王 军(联系电话:13980293238) 负责工业经济、劳务经济、民营经济、劳动和社会保障、经济和商务、外贸、科技、体改、统计、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信息产业、二轻工业、天然气开发利用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经商委、县劳务办、县民营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人防办、县无委办、县工业合作联社、县天然气开发办公室。联系电力公司、石油公司、林化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 副县长 唐贤文(联系电话:15884993333) 负责县人民政府与省级机关的联络工作,主抓扶贫连片开发。 副县长 向太然(联系电话:13908295939) 负责旅游经济、发展改革、项目、物价、以工代赈、招商引资、外经、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旅游局、县发改委、县以工代赈办、县物价局、县招商引资局。联系群团工作。 副县长 杜光鉴(联系电话:13908293369)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消防、安全监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爱国卫生、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对外宣传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广播电视局、县政府新闻办。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精神文明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县长 张 峨(联系电话:0827-7223962) 负责民政、兵役、老龄、宗教、民族事务、台湾事务、侨务、粮食、供销、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邮政、金融(含开行贷款)、烟草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民政局、县宗民办、县对台办、县侨办、县粮食局、县供销社。联系驻通部队、县残联、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侨联、县邮政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盐业公司、县人行、县银监办、县农发行、县工行、县农行、县信用联社、县人险公司、县寿险公司、中华联保公司。 副县长 岳映兵(联系电话:13908294327)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机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应急办。联系县气象局。 副县长 刘 俊(联系电话:13330618831)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联系县国土资源局。 党组副书记 邓 琦(联系电话:13908295056) 协助副县长岳映兵分管水资源开发工作,主抓高坑、洪口、石洞口等电站建设,负责移民工作。 特此公告 中共通江县委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