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在市长信箱上发了封信给市长,惊悉有回复,高兴之后我又回复之,但却一直不能发在市长信箱上。故现在贴在论坛,希望相关部门能看到,能做回复。
尊敬的向市长:
我叫向河,我是南部县人,于95年进入南充农业学校的委培生,于98年毕业。但是当年没能给予分配工作。但是也有一部分同学是分了工作的,据说是找了关系的。象我们这些没钱又没关系的,就一直没有什么人和单位过问过。想当年象我们这些农村的娃娃为了能节省家的支出,第一时间选报了中专,希望能早点出来工作以减轻家时的负担,可是毕业后一直没有分配,完全变在了一个没人管没人问的人员了。
其次,当年我们考上学的时候,是委托培养的。既然如此,那么毕业后就应该要给予相应的安排吧?这么些年过去了,我真诚的希望能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给予合情合理的解决。
敬盼你的回音!
敬祝你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向河
信件内容“向河”朋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南部县相关部门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南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式改革的相关政策
1997年6月10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南府办发【1997】97号《南充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199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南充市人事局1997年6月10日印发了南市人发【1997】32号《关于印发<199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宣传提纲>的通知》,文件对“推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方式的必要性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及措施”进行了宣传。因此,从1997年开始我市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方式进行了改革,开始打破传统的毕业生统分模式,建立起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机制。从1997年开始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式均按照这两个文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四川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式改革的相关政策
1998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并轨工作的通知》(川府发【1998】16号),明确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综上所述,我县从1999年开始按照省、市大中专业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对所有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农业实践生)均取消了指令性统一分配,所以你提出“给予安排工作”的诉求没有政策依据。希望你积极参加符合条件的各种招考(聘)或自主创业,多渠道解决就业;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可按照国家政策向当地党政申请低保或贫困救助。 感谢你的来信!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关于你们回复之我的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本以为我发的这个应该没有回复的,但是很惊喜,你们在百忙中给予了回复,谢谢你们对我们这类人员的关心与关注。 关于你们在回复中的意思为从1997年起就调整了分配政策,导致了我们1995年入学,1998年毕业的委培生就不能分配工作。但是你知道,我们是1995年入学的,当时招生时就说了是包分配的。我们也是奔这个去的。那时家穷,唯一想法是早点能有份正式的工作替家里分担一些。我们放弃高中,放弃入大学的机会就是奔着你们包分配的这个硬指标去的,但是到了我们入学后二年、毕业前一年你们说不分了,你认为这样公平吗?当时我们年轻,国家也不富裕,我们理解,但是现在的我们是上有老,下有小,而且中专文凭又较低,生活有困难了,国家是否也应该考虑照顾下我们这些人呢?我认为诚信是很重要的,当时承诺了要分配,那么做为国家的主体她就更应该承担她的责任! 我们热爱这座美丽的古城,我们也热爱强大富强的祖国。我们也深深相信,祖国母亲也会把公平正义的阳光播撒在我们这类人的身上。我期待向市长的关注,并深信会给我们这些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敬。 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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