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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达州市天恒花园里,我们可否向省委张学中书记请求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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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恒花园开发商屡次严重失信于业主,今天又爆出大冷门,要把原来作为号称达州“首席”住宅小区的天恒花园的北面原始风貌的小山炸平,以期将没有通过业主同意就新增的楼盘卖个好价钱。

  这座原始风貌的小山,是开发商承诺要进行保持和维修维护的小区景观之一,也是很多业主选择在天恒花园购房的主要原因之一。该小区已经有很多侵犯业主权利的事情没有得到曝炮和纠正,而今开发商又要背信弃义伤业主们的财产和心。

  时值达州市抗洪救灾表彰大会近期将在达州召开,省委书记张学中也将莅临,并到天恒花园参观,我们可否直接向张书记请求维权?

附:业主的信:

     强烈反对推平原始山貌

天恒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恒物业管理公司:

  “天恒花园,美好家园”——保证花园小区的房产安全和安静的环境,是我们和你们共同的职责和义务。

  我们不反对在合适的地方修建健身休闲场所或者设置健身器械,但应该以不损害和侵犯小区业主原有利益为前提。我们强烈反对和阻止推平原始山貌!!!

  理由如下:

  1.规划和现实业已存在的原始山貌、静谧的环境,是我们在天恒花园买房的重要原因。在此地形成休闲场所,必然导致人员聚集,喧哗不断,深夜和凌晨都将置身于喧闹之中,附近业主一辈子甚至几代人的生活将受到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 

  2.推山时的爆破和强烈震动,将对数百米范围内的小区房屋和地基产生无法估量的破坏,特别是对砖混结构的A4A3A2,以及CB2B1D5D4D3产生可能毁灭性的破坏。这种破坏,其危害和危险程度远远大于本应由开发商消除的岩石风化的隐患

  3.健身休闲场所应该在不损坏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方修建,健身器械也可以分散设置在小区的各楼房下适宜位置,这是很多大中城市小区都通用的做法,没有必要非得集中修健,更没有必要推平原始山貌。

  我们将尽我们能做到的一切努力捍卫我们的财产、生命安全以及生活环境,强烈反对和阻止推平原始山貌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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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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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1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要让所有的业主们联系起来

发表于 2004-12-1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如果是在你们买这地方之前说好了的,而且最好在条款上注明了的,那山是做为原始风貌的话,那就很好办了。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商家作的广告和促销画册中有文字和图片明确该原始风貌小山的用途和日后的打算,但现在开发商串通了一些亲信在小区里串联游说,企图以业主过半同意为理由进行表决,而这座小山对部分业主没有直接影响,加上部分业主受修建休闲场所的盅惑,不明真相。因此,开发商的伎俩很容易得到通过。

发表于 2004-12-11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商家作的广告和促销画册中有文字和图片明确该原始风貌小山的用途和日后的打算

日后的用途是什么?当时有没有直接说明?

如果说明了你就最好不要想什么书记帮你。

发表于 2004-12-1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7][em07]

发表于 2004-12-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什么都找书记吧?找法律!地产商敢违约,好,业主联合起来,要求双倍退款[em07]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朋友的意见!我们想找书记的目的,只是想给他造成社会影响,当然,解决问题最关键的是要业主联合起来,通过法律或协商来处理。

这是开发商的售楼书是的内容:

罕有健康生态住宅,超越单纯观赏意义,力行生态养生观念;网球场、泳池、休闲广场等康乐设施一应俱全,让不同人群都能找到自己的运动方式。”

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原始地貌的山丘、游泳池、网球场、健身房、诊所、超市、车库、和家会所等等,一切都为您而作,让您足不出户享尽生活的便宜……”

发表于 2004-12-1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中央电视台曾经报道过,开发商的广告也可以看作一种要约
发表于 2004-12-1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知道,在达州这样一个小城市,开发商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关系网.业主们又不易联系(物业公司不提供业主的联系电话,所以我们维权的路艰辛又漫长,这又会吓会一部分业主,吃亏不得已也就认了.但是我们有决心团结大家,坚决维权.希望大家支持.

发表于 2004-12-1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个半专业人士说哈:

1、业主在购房时签订购房合同,是否明确对小山的未来规划以及用途进行约定,如果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作为最为有力的起诉证据,不过根据我的经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200%没有与客户约定这一条,不过,楼主可以联合业主,说不定在购房时有哪个业主多了个心眼呢?

2、广告宣传资料中,广告主题文字,特别是楼主所列举的文字部分,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这仅仅是开放商在推盘过程中的卖点说明而已,况且,业主购房的主体是“房”,虽然作为环境配套,什么小山什么的,都是开发商骗你掏钱的手段,反正合同上没说,没办法。

不过我注意到了一点:在楼主所列举的证据中的这点可以充分发挥:

推山时的爆破和强烈震动,将对数百米范围内的小区房屋和地基产生无法估量的破坏,特别是对砖混结构的A4A3A2,以及CB2B1D5D4D3产生可能毁灭性的破坏。这种破坏,其危害和危险程度远远大于本应由开发商消除的岩石风化的隐患

虽然开发商都是黑夜有多黑,我就有多黑的主,不过这点事情还用不着张大爷出马哈。打官司三

发表于 2004-12-13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好像有说过,广告也是一种要约

发表于 2004-12-13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我们业主大多数不同意,开发商的奸计就不能实现

发表于 2004-12-1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商家作的广告和促销画册中有文字和图片明确该原始风貌小山的用途和日后的打算

日后的用途是什么?当时有没有直接说明?

如果说明了你就最好不要想什么书记帮你。

[em05][em05]

发表于 2004-12-1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青山绿水天恒在2004-12-13 14:24:00的发言:

但好像有说过,广告也是一种要约

这个已经过时了,现在开发商的广告资料都会有小字注明:本广告仅作宣传使用,不作为最终什么什么,记不完了,不信你去看看

反正,媒体上透露的都是已经过时了的,已经有对策了的

发表于 2004-12-14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小区的不是很熟,真的是半专业,商业楼盘的知道的还多点哈

不过,相对于开发商来说,业主都是弱势群体,别真的以为是上帝

多想想办法 ,房地产业也没有专业的监督机构,房管局只晓得收钱

发表于 2004-12-14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管公司只是通知了部分业主,据我所知,县医院的十几位业主与A3的一位女士就没有通知.并且向业主做虚假宣传,大家认为没有休闲广场是山的原因吗?A2前面的假山人工湖被修成了一个对小孩极不安全的小水池,前面还有空地修一个广场为何不可?大多数业主也同意这个方案。长远来说,在未来的市中心,在天恒花园里,留下一座青青的小山和泳池、泳池前的在大片草地与山下的小树林互相呼应,这样的山水园林,才是小区的骄傲.才是达州市的骄傲.
发表于 2004-12-1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到[URL=http://www.dz169.net]http://www.dz169.net[/URL]论坛今日达州去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04-12-16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起为什么拉登为什么要搞911了,弱者对强者的攻击模式就是:你今天炸山,我明天就炸楼!!!

发表于 2004-12-16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学忠哪管你这些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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