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会]委员呼吁加强土地流转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7日讯,“现代农业从撂荒中走来,从改变传统经营方式中走来。”针对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土地无人耕种,大量撂荒,造成农业资源浪费等土地撂荒问题,四川省政协委员、南充市政协副主席陈宗君建议,县、镇(乡)、村分别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工商资本下乡。 建立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加强土地流转工作。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土地流转职能赋予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但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只开展了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节,而乡镇又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导致土地流转工作未开展。因此,陈宗君建议,尽快落实在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办公室,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村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切实落实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 现代农业从撂荒中走来,规模经营需靠业主大户。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必须依靠业主大户,所以必须引导业主大户牢固树立“产业围绕特色转,特色围绕餐桌转,餐桌围绕市场转,市场围绕效益转”的经营理念。并要鼓励农民以转让、转包、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到龙头企业的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收的目的。 土地流转不规范隐患多,风险保障金保农民权益。“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纠纷隐患多,业主和农户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陈宗君表示,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私下流转多,中介组织委托流转少;乡村越俎代庖直接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多,坚持群众自愿合同直接签到农户的少;违背土地承包法租赁年限的多,依法依规签订承包合同的少等现象。 陈宗君认为,要坚持流转主体不能变,流转期限不能超、流转租金分年付、流转手续要规范的原则,全面清理已流转土地。对手续不完备、合同条款不齐全、补偿不到位等情况,要尽快补全和补偿,妥善处理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遗留问题。 土地流转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通过各种手段加强、做好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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