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绵阳市三台县乐安镇黄林1村4组的村民江明英,我是1992年结婚嫁过去的,我的户口一直都在那儿,只是因为我和前夫性格不合于2006年我们离婚了,至今我也没有结婚,为了供女儿上大学我一直在外打工,而且为了多挣点钱我都做2份工作,所以很少回老家,可是12年11月24号我们当地村委会打电话给我前夫说我们那里卖地了要分钱,不过没有我的,问其原因是说村民说的好像我已经再婚了就没有我的,而且干部和他们也没调查,我想请问那么如果老百姓说我杀人了我不是就会被枪毙,我12月10号听她们说我们村上要分钱了我赶回去了,结果他们就推让我去找,村上让我找镇上镇上让我找村上,又让我去找县上就这样推来推去,最后镇上说的12年底会给我个满意的答复,村长干部和镇上干部都说按政策是该有我的,可是老百姓说没有她们没办法,前几天他们又打电话给我说让我不要这个钱,他们把我的低保给我解决了,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因为我只是个没有文化的合法公民,该我尽的义务我从未推脱过,为什么该我享受的权利就没有我的了,谢谢你!我的电话18227636086,请你帮我出个主意给我建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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