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从省农村能源办公室获悉,省政府已于日前认定南充市西充县、仪陇县、绵阳市三台县、江油市、达州市宣汉县、宜宾市兴文县、资阳市乐至县、乐山市井研县等8个县 (市)为“四川省沼气化县”,至此,我省沼气化市累计达到5个,沼气化县累计达到44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已连续9年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据了解,为加强农村沼气工作,我省自2011年起开始考核认定沼气化市、县,当年认定了3个市、21个县(市、区),2012年认定了2个市、15个县(市、区)。
2013年,按照发展数量规模化、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多元化、沼气利用高效化和管护服务社会化“五化”标准综合考核,我省再增8个沼气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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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untry.scol.com.cn/shtml/scncrb/20140115/186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