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073|评论: 3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宣汉等7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5 17:30 | |阅读模式
20140110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川府函〔20147
达州、泸州、宜宾、雅安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宣汉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县待遇的请示》(达市府〔201332号)、《泸州市人民政府转报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请示的请示》(泸市府〔201351号)、《泸州市人民政府转报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请示的请示》(泸市府〔201352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珙县、筠连县、屏山县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请示》(宜府〔2013114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荥经县享受少数民族县待遇的请示》(雅府〔201361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留成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省级地方财力分成部分只能用于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事项,使民族政策精准落地并产生最大综合效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110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4-1-16 00:40 |
关注...

发表于 2014-1-16 12:54 |
内容很好!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7:07 |
关键在落实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