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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新进展:成都疯狂G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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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14 06:40 | |阅读模式
最新进展:成都车霸接受调查,家人不堪“人肉” 1.jpg 1月14日,廖某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对女司机表示歉意。 2.jpg 1月14日,成都交警四分局。警察对廖某驾驶的银色轿车进行调查取证。 3.jpg 廖某展示威胁短信。 昨日下午,火爆网络的的成都长顺街高尔夫车霸廖某现身交警四分局,接受警方传唤。交警将对廖某违反禁止标线行为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对于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仍在进一步调查。廖某昨日也向被逼停的女司机和全社会写下道歉信,表示半月不碰车。 >>讲原因:甩盘子就因赌气 廖某称,当天开“斗气车”是因为准备变道,结果被那辆宝马车“别”了一下,“我平时就喜欢开快车,一踩油门就把她超了。之后我感觉她在后面追我,我害怕遇到歪人追来打我,就连甩了几盘子,如果当时她开慢点,也就算了,当时就是赌脾气,甩中指也是为了吓唬她,让她不敢再追上来。”廖某称自己有12年驾龄,技术不错,常开快车,但并没常去“别”他人的车,“交通违法肯定有,这是我的错。”但对于网友们八卦出他此前多次开“斗气车”行为,廖某拒绝回应。廖某称自己身体很健康,脑袋没问题,不是精神病。 >>被人肉:住址照片被扒出,举家逃离 此事网络发酵后,网友陆续扒出了廖某身份证号、照片、生意、家庭地址等。“现在最大的感觉就是恐怖。”截至昨晚7时廖某在28小时内收到了377条短信,骚扰电话不可计数。廖某的父母、亲友也相继接到威胁信息,廖母也接到骚扰电话吓哭了,当晚廖某父母和妻儿离开家,到其它地方住了一晚。廖某姨妈通过媒体求助:“请放我们一马……”另外,对于网友称其开肥肠店说法,廖某予以否认,“我前年是想开店,就在网上发了招聘启事,后来没开成。” >>父母说法:儿子没“断奶” 看了视频后,廖某父母私下向民警表示,希望能够严惩,作为对他的教训。“他脾气比较大,容易冲动。”廖昕的父母介绍,他从小在较宽松环境中长大,养成了易怒的性格。其母亲更是直言儿子“心理没有断奶”。 >>宝马车主:不后悔发视频 此事另一当事人,上传视频的宝马车女司机罗女士称,在廖某逼停她的过程中,自己绝没有去追击,“我只是希望尽快摆脱他。”罗女士称,虽然廖某被人肉,但她并不后悔把视频发出来。他的行为有危险驾驶嫌疑,他的车的确擦挂到我的了。 致歉信 尊敬的宝马车车主,广大市民和网友: 我于1月11日上午9点半在长顺街甩你盘子的事,我感觉非常的抱歉。这两天经过深刻的反思,向你做出诚挚的道歉。希望你能原谅我。确实这几天我也受到了公众的谴责,以后我一定改正。 对网友和市民,我也感到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此表示十分的悔恨。自己也进行了深刻的反省,感到自己的行为是非常错误的。我今后一定要坚决改正,半个月内不碰车。我也希望大家以此为鉴,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开斗气车。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谢谢大家。 此事也深深地伤害了家人和朋友,在此也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抱歉。 ≈≈≈≈≈≈≈≈≈≈≈≈≈≈≈≈≈≈≈≈≈≈≈≈≈≈≈ 1月11日上午在成都青羊区长顺街,一辆车牌为川AN4R*8的银色两厢高尔夫轿车由南往北行驶,以很快的速度先后8次变道超车,4次急刹甩尾,还不断地开起了S形,逼停后面行驶的汽车,期间“车霸”还打开车门作出不雅手势。这段视频被后车车主行车记录仪拍下发在网上。随后有眼尖的网友根据车牌号和车型认出,该车劣迹斑斑,曾多次在成都城区做出类似危险驾驶行为。多名网友表示曾被他恶意逼停。 >>三年违法记录82条,脾气暴躁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该车在2011年-去年8月,有64条交通违法都已处理。从去年8月至今年1月3日又有18条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据悉,该车车主姓廖约30岁,邻居称其脾气有些暴,这和他脑袋受过伤有关,邻居称廖某曾驾车和其他车发生冲突,他当时拿刀追了别人半条街。目前交警已介入调查。 >>“车霸”母亲急哭,娃娃生病也不回家 记者未能联系上廖某本人,试拨通疑似廖某的电话。对方自称姓蒋,只是帮廖某办保险,顺手填了自己的电话,他跟廖某母亲比较熟。蒋先生表示,廖某的母亲情绪有些激动都急哭了,“廖某的孩子正在发烧,但全家人都无法找到他。” >>医生:或患“路怒症” 成都第四人民医院医生介绍,廖某很可能是“路怒症”,很大一部分驾驶员都不同程度受到该症侵袭。医生提醒,“路怒症”不容小觑,不仅容易埋下交通安全隐患,也会对自身心理生理健康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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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8:49
就是这个高尔夫,去年五月在三环路草金段快速路上作同样的危险举动,避停五次再甩中拷。可惜,当天行车记录仪坏了,没有录下其恶劣行为,应当严惩,胡说八道什么路怒症,他妈的我才有路怒症,恨不得给他龟儿子撞上去,并且是他的全责(后果才查知的,这种追尾是他的责任,但你要有行车记录议作证),这个虾龟儿欺软怕硬,弄死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8:56
要是遇上我的话对这种人我直接把油门踩到底了撞上去撞得他渣都不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00
:funk: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08
如果,真有这种病,就不应该领驾照,危害自己危害他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12
这样没有车品的司机应该严厉惩治,不能纵容不然会有更多受害的司机,这是马路出事就是人命关天,希望有关部门介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21
他有怒路症?他为什么不在大车前面疯呢!貞是欺软怕硬?

:@:o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26
这类马路恐怖分子就应该终身禁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27
这类马路恐怖分子就应该终身禁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30
太霸道了,不为自己及家人负责,不为他人负责。这中人最好离他远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31
这样的人应该自己撞墙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31
强烈要求这种人应该严惩,应调消其驾驶证,否则是害人又害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36
这种人太恐怖了,真是个马路杀手,应该终身禁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09:38
简直是人渣,猪狗不如,要重罚。

发表于 2014-1-14 09:57 |
路过,回帖拿分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10:01
或多或少,理解人家还是有病。?。但得这种病的都是横死街头!要么就是头脚分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10:08
没法啊!中国的法律就这样。他的驾驶证应该注销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10:16
这人就不是人!简直就是马路杀手。

发表于 2014-1-14 10:17 |
这个 有点意思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4 10:17
游客 183.220.255.x 发表于 2014-1-14 08:56
要是遇上我的话对这种人我直接把油门踩到底了撞上去撞得他渣都不剩

路怒对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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