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在安徽宣城奋斗近10年的营山籍男子汉,在外一直从事餐饮酒店管理。奋斗了十多年应该说小有成就,做为四川人的特性豪爽,诚恳和正直赢得了在外朋友们的认可和好评,在外也结识了一大批知心朋友。经朋友们相互撮合,我与当地一比我小八岁的貌美女子刘某相识恋爱并于2006年元月结婚。婚后有一男孩现上二年级。恋爱时我也反复考虑因我在家也系一独子(有姐妹现已出嫁)。安家在外以后照顾父母不便,想与刘某结束这段感情,可是由于当时刘某人有年轻貌美(当时确有一点心动),再加我又是一个男儿的菩萨心肠不忍心做出让她伤心的事。本来她的生事已够她受的了,因她从小父母也是离异的。她唯独有不良习惯就是喜欢玩,性格火起来比较六亲不认。结婚后考虑到他妈又无工作一个人生活也叫孤独,再说我也想一家人在一起生活免得人家说我们,我就叫我丈母给我们一起生活和照顾小孩,刚开始几年我们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其乐融融,之后为一些家庭小事也闹的有点不开心。因我丈母是非常强势的一个人,也很要面子的社会人。二00八年我到东莞与人合伙经营一方太电器和橱柜店,由于我丈母的侄儿我亏了我以前辛勤上班积累挣来的三十万,后又打道回府
继续我的餐饮管理路,于2011年又有了点积蓄我又开了家婚庆公司和鲜花店。让刘某来经营管理,我继续我的餐饮管理之路。婚庆公司开起来以后应该说凭我的人脉关系和自身酒店的密切关系还不错,可经营了半年后我来盘存营业额还好但钱不见钱,问刘某她说这里开支多少,哪里开知多少,给他妈又多少,买化妆品多少,卖衣服多少,买零食多少,这里就没钱了。我可是每月给我丈母娘生活费和零花最少也有三千五啊,家里人情世故还不说我另外给的。都到拿去了呢?我又经常不在家里吃饭。最可气的我听见朋友讲刘某在外面乱玩吃饭下KTV。经常和一些社会上人在一起。我仔细一想难怪她经常夜里很晚才回家我还以为再谈业务呢!越想越气就和伦理摊牌了。考虑到有一小孩在上学有还小,又考虑到家乡父母,我太自相矛盾了,所以请坛友们帮我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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