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之星商贸有限公司(具体的法人到底有几人不详,如:周万军、张立新、吴军、张弩等)通过电视台(天府房产),报纸、广告等媒体大肆宣传,将其位于成华区望平街2—40号的名下房产2-5层、7层进行销售,并委托成都万合泰商贸有限公司用该处房产经营领熙酒店(后改名珀丽酒店),按月给业主支付租金。经核实,该房屋已在2012年先后抵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四川美集投资有限公司等5个抵押权人,甚至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2013年5月29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根据《物权法》解释,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查封的情况下,不能再将其房产转让,华之星于2012年在房产已被抵押的情况下,仍然将其房产销售长达一年之久,已构成了诈骗。每套房屋25-28平方米左右,付现金30余万。30余万对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来说已是巨额数字。经统计,全部业主购房金额接近一亿!而如此巨大的金额如今却不知去向!在这一事件中,大部分购买者是通过四川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消息而购买的,而部分职能部门让一批骗子公然在成都的繁华大街上叫卖骗钱而不作为,导致不明真像的群众上当受骗。我们不经要问职能部门干什么去了!!!!
1.该房屋在抵押给银行之后,怎么能在房管局办理到售房手续?而业主在购买时曾到房管局和政务中心查询售房真实性,职能部门要么不予回答,要么说购房者无资格查询,不予正面回答。
2.2013年5月,成都市中级法院就已经将该楼进行了查封,为何在楼房主体既不见封条也不见查封公告?查封该楼时为什么不同时查封其位于该楼中的售楼部?至今仍有富桥足浴在其三楼营业?
3.在经历了5.12地震之后,四川卫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是传播正能量的新闻媒体,具有相当高的信任度,旗下天府房产栏目卖力的为华之星开发的珀丽酒店大肆宣传,在收取他们广告费的同时,难道就不查查他们的真实性、合法性吗???利用老百姓对于其卫视的高度信任,对于其宣传的充分信赖,毫不怀疑,你们收取的广告费对于受骗百姓近一亿来说算什么?你们作为新闻媒体,责任感放在哪里?这难道不是助纣为虐吗?
正是因为这些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才会导致近500户业主血本无归,难道政府不应该替老百姓伸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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