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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双流奥博电瓶厂连续工作了9年多,起初从一名车间工人作起,每天与铅板、硫酸、铅粉等有素有害物质打交道。一年以后,被调换工作改作质检,每天在硫酸池边辛勤工作,衣服都被硫酸烧穿了几件。在厂9年间,因为家在厂附近,每年三十都被厂里安排夜班,初一还要要厂里巡视,9年间从未间断,厂里也一直未给春节值班补贴,对厂可谓尽心尽值,也一直未与厂方签定劳动合同。但最近厂法人却不给任何理由,告诉我过年后不要到厂里上班了,把我炒了。我说可以,但根据“劳动法”厂方解除合同要付一定的违约金,但这是,厂方却说,厂里根据没有根你签合同,要赔偿,没门,并说,随你要哪你告,我想知识各位同仁,根据我以上情况,我可以申请怎样的劳动赔偿,该怎样才能合法维权。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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