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隆镇、老鸦镇人民政府,蜀北、滨江街道办事处,东城、西城、南城公安派出所,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南部县火车站商业新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南隆镇清水村1、2、3、4、5、6、7、8、9组,太洪村1、2、3、4、5、6、7、8、9组;老鸦镇碾垭村7、8、9、10、11组,望水村1、6、7、8、9、10组;滨江街道办事处五面山村3、4、5、6、7组和蜀北街道办事处黑水塘村1、2、3、4、6、7、8、9组等辖区的土地。为依法依规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工作,从2013年12月3日起,对上述村民小组村民户口实行严格控制。在控制期内,村民户口只准迁出、不准迁入,一律不准分户和新增户口;停止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手续;辖区群众不得抢种、抢栽青苗林木和新建长效产业;不得改、扩、新建房屋及其它建构筑物。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南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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