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逾七十的老太太,自己不小心摔倒,吆喝在附近玩的三个七八岁的小孩子扶她。不料,其不但不心存感激,反而诬陷这几个小朋友将他撞倒,且伙同其子敲诈三个小孩。如此作法,彻底伤害了全国人民的爱心,如此这般好事谁还敢做?
该事件经过网络广泛传播,引起了大众媒体的高度关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公安分局根据媒体的报道,经过深入走访、详细调查,最终查明:伤者蒋某某(报道中的讹诈老太太)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到(有三个目击证人证明),且伤者的伤情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并非网上流传伤者在几日前自己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明)。综合调查情况,蒋某某、龚某某(老太太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该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给予老太太行政拘留7日(因老太太已年满70周岁,依法不予执行),同时对老太太的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本次事件,当地警方的快速反应,令民众赞赏。至少,他们为丧失的道德找回了一点尊严,为做好事的民众找到些许安慰。可是,已经被伤害的疤痕累累的爱心,仅凭一次拘留就能够找回来吗?社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是不是应该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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