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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市民下楼买菜,祸从天降。不负责任竟是公安人员所为,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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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发地点:顺庆区和平东路半环巷菜市场事发时间:2013年11月21日12点40分
事发经过:
              今天中午12时40分左右,我下楼正打算买菜做午饭,谁知祸从天降,一伙不明身份的壮汉突然显身,将我按倒在地。他们手里面均拿着接近一米长的全钢甩棍,我被突然发生的一切吓懵,立马感到事情不对,便大声呼救挣脱,随之而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由于这几个人陌生,我便大声呼叫旁边商铺的老板报警,只听见其中一个人说:“我就是警察,抓的就是你,在我的再三呼救中,其中另一个人亮了一下他的警官证,也就一眨眼的功夫便又放回了兜里面,我根本就没来得及看清楚。然后他们便在我的两只手上面都带了一副手靠,强行将我往外拖。”就这样,我被这伙自称是警察的人连拉带拖的带进了停靠在不远处的一辆橘红色私家车里面。进入车里面后,他们首先将靠着我手的一副手靠的另一端锁在了车门的把手上。此时我的双手因为手靠勒的太紧,已经出现了,红肿,充血,磨皮,出血的的现像。
              然后他们强行按住我的头,用手机给我拍了一张照片,说是让别人拿去辨认。过了大约5分钟的样了,他们才将我的手靠解了,告诉我说,有人举报我吸毒,贩毒,他们才对我实行抓捕的,事后经过辨认,他们承认他们抓错了人,愿意给我两百块钱了事。简直太可笑了,我一个老实巴交的打工者,会去贩毒吗?出门买个菜而已,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且事发的地点就在菜市场门口了,我都在哪儿居住了快十年了,街坊四邻的大多都是父母的旧相识,众目睽睽我被四五个身穿便衣说自己是警察的壮汉,又是手靠,又是不锈钢甩棍的野蛮人连拉带拖的把我押走了,没有半点解释,我还怎么在当地生活,还怎么做生意,怎么立足,我的名誉全被他们毁了。想到这些,我就跟他们说,你们抓错了人,我不要求你们的赔偿,你们只需要在抓我的地点,向周边的商铺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就可以了,这件事情就完了。他们当时也同意了我的意见,还跟我说他们是嘉陵区公安区的公安人员。便开车把我带到了金泉路一家小诊所里面,我才刚走进去,他们便趁我上药的时候,给了医生100块钱便开车跑了。
              一想到这些,整个心都凉了,如果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办?亏我还好心的认为,公安人员本身就是一种高危的职业,在办案过程中,为了自身的安全,对嫌疑人采取暴力措施是为了更快的制服嫌疑人,从而保证自身的安全,我被他们打了,我自认倒霉,但是你们都已经知道错了,你总得给我一个说法吧,总得去消除别人对我的误会吧,溜之大吉就算了事儿了。如果每个办案者,或是公职人员都这样子不敢承担责任,怎么对得起身上的那身警服,又怎么对得起我们这些养着你们的纳税人。
             这就是我们的警察,我们的好同志,人民的好公仆。用我们纳税人的钱养出来的一群王八蛋。脱掉警服和黑社会有什么两样?你们辜负了你们吃的皇粮,还有信任你们的老百姓。
             怪自己太胆怯,太懦弱,太好心,当时既没有看清楚他们的警官证,也没能够记住他们的车牌号,就为了这整整一个下午,我跑了南充市大大小小的派出所,嘉陵区分局,火花派出所,花市街白湖派出所,西河派出所,金泉路公安局,都没有找到当事人。或许这里面有包庇,有推诿,所幸的是我在西河派出所的监控部门,调取到了当时的录像资料,其中一个人的特征相当明显,他是一个光头。我要拿着这些资料将南充所有的派出所都跑遍,就算腿跑折了,也要公布真相,给自己讨个说法,还自己一个清白。适当的时候还会运用媒体的力量,法律的力量,信访部门等等所有的力量,在此,我呼吁市局有关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能够帮帮我。谢谢大家。
           以下是我提供的受伤手腕的照片,伤口已经包扎,不过部份小伤口依然清晰可见。
6.jpg 1.jpEg 2.jpEg 3.jpEg 4.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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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是小 发表于 2013-11-21 2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厉害

我发表的这篇文章被编辑采用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3-11-22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希望有个说法。

发表于 2013-11-22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乌龙哦。
运气撇。
发表于 2013-11-22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窝囊废

发表于 2013-11-22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找到当事人,不给你一个说法,就学杨大侠呗(给他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13-11-2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怪了

发表于 2013-11-22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错人了
发表于 2013-11-22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够倒霉的了,遇到一伙合法土匪,这伙土匪应该要查清楚,不然以后还会祸害其它人,说不定哪天又有人遭殃。。。执法机关不干净何以让百姓清静啊

发表于 2013-11-2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没有人管了。。!

发表于 2013-11-22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希望楼主早日洗去冤屈~还个公白~
发表于 2013-11-22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混乱社会,无奇不有

发表于 2013-11-22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o:o:o

发表于 2013-11-2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种事,我和小伙伴都惊呆了:(

发表于 2013-11-22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够倒霉的了,遇到一伙合法土匪,这伙土匪应该要查清楚

发表于 2013-11-2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囊:口袋。只会吃喝,不会做事。讥讽无能的人。
【出自】:汉·王充《论衡·别通》:“饱食快饮,虑深求卧,腹为饭坑,肠为酒囊。”
【示例】:唐末马殷据湖南,称楚王,奢侈僭傲,诸院王*子仆从烜赫,文武之道,未尝留意,时谓之~。
◎宋·陶岳《荆湘近事》
【语法】: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含贬义

发表于 2013-11-2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算幸运的了哦。两年前,遂宁市射洪县一中学老师前往县城花果山公园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被必个警察打惨了,血都把衣服浸透了。结果,还不是一句“抓错了”就算了。当时,我看了这个新闻及现场血腥的图片,感到很气愤,就发了个贴子谴责了一下,结果引来了一个疯狗狂咬。 本帖最后由 寒江钓月 于 2013-11-22 09:22 编辑

发表于 2013-11-2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公安???
发表于 2013-11-22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事,你真的太霉了,到那个地方去烧烧香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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