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精彩绝伦出人意料的魔术表演,大伙看完肯定是惊叹叫好心情愉快。而我却在一场冤假错案中,被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变戏法样的变走一千万元,欲哭无泪,欲诉无门。以镇康县公安局原局长罗光良为首的“匪警”实施在我身上的恶行,比魔术更令人愕然不已,而之后的漫长维权之路,所遭遇的官场冷漠与威胁恫吓,比窦娥冤,比喜儿惨……
飞来横祸!莫名卷入 “洗钱案”
我叫刘学周,男,35岁,汉族,身份证号:130227197804306438,电话:13888881158,我于2012年2月创立云南学周投资有限公司,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公司刚刚注册成立,正当我憧憬美好未来,准备施展拳脚大干一番的时候,厄运突然降临到我的头上。2012年3月5日,我在昆明被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公安局以涉嫌洗钱罪抓走。他们把我从昆明带到800多公里以外的镇康县公安局,从此,我就莫明其妙的陷入了镇康县公安局为我编制的一个谜局,开始了我悲苦无助的旅程。
刑讯逼供!签字保命“太无奈”
被非法拘押到镇康县公安局后的4天4夜里,他们对我实施了非人折磨的刑讯逼供:我被死死的拷在一张凳子上,最大的活动范围不超过10厘米;这些警察每两个人一组,每组大概3个小时,以诱导、恐吓、不间断的非人道的轮流审讯我,不停的逼我说我不曾参与毫不知情的事。其间我反复说,不知道为什么抓我,问的事情我确实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什么证据就直接依法处理,我身体不好,有心脏病,血压也偏高,请求他们不要再这样折磨我。可是无论我怎样央求,始终没有人理会这些。连续两天两夜的审讯以后,被折磨的精神疲惫的我刚闭上眼,轮番上阵的警察就会把我弄醒。第三天,在神勇的警察的“帮助”之下,我心脏病发作了,警察或许也怕搞出人命,就赶紧把手铐给我解开,找来医生给我量血压,给我吃速效救心丸。仅仅休息了一会儿,这伙丧心病狂的家伙又把我拷了起来,继续审讯。面对不眠不休不间歇的审讯,我的大脑早已混沌不清,精神完全崩溃。其间,竟然有一位瘦瘦的警察掏出手枪在我面前摆弄,我当时真的被吓懵了,大脑中突然闪现出以前在网络上看到的被刑讯逼供致死的冤魂来。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不能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家里人都需要我,我得有机会把我的不幸遭遇告诉更多的人。最后,为了活命,为了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我就违心的在他们弄好的笔录、拘留证和几样材料上签字按手印,但是统统不让我写日期,办完这些以后,他们把我关到了镇康县看守所。
警察搞刑讯逼供其实就是一种赤裸裸的私设刑堂,是典型的执法犯法,野蛮执法,暴力执法,其社会危害不言而喻,常常会带给世人恐怖的感觉。这样一种行为,一直以来饱受社会诟病,也为官方所禁止。可是,在临沧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刑讯逼供仍旧在发生而不被约束,这是为什么呢?
警局威武!千万资金“大挪移”
在看守所度日如年的呆了十天左右后,我被他们直接带到了昆明市临沧大酒店拷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在我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昆明南亚支行》门口,又以签字之后就可以当场释放为由,强迫我在几张空白的单据上签字,写上身份证号码。他们就进了银行半个小时出来后,给我了一张取保候审的决定书,对我进行了当场释放。我清楚的记得这天是2012年3月22日,但我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的日期却是2012年3月21日?之后,银行客户经理告诉我,公安局的人把我公司账户上的1000万元人民币转到了镇康县公安局的账户上。
等我完全冷静下来,开始回想这件事魔术表演般的全过程,从稀里糊涂的被抓,到遭受非人道的折磨,羁押,钱又被无端转走,又莫明其妙的被释放。我实在是想不通,我到底犯了什么罪?要承受这种不白之冤?我去镇康县公安局讨要说法,但是人人都对这件事避之不及,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扣我的钱?没有人正面回答我。案子是哪位警官主办?谁都说不知道。我不断的去公安局讨要说法,一次一次的去,给我造成了巨额的开销,心里上也备受摧残。我想和公安局打行政诉讼官司,但镇康县和临沧市两级法院都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2012年9月7日镇康县公安局给我了一张书面通知说,扣划我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在公司和法人代表的委托下已于扣划当日转到了申请人吉秀梅的账户。我简直是无比的震惊!这个吉秀梅我根本不认识!
在当今社会,警察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是老百姓的保护神,而像镇康县公安局民警等这样公然执法犯法,非法拘押公民,随意罗织罪名,内外勾结以达到强抢霸占公民财物目的的法盲,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警察的基本道德和良知,警察外衣成了他们的非法攫取财富的通行证,这样的人混入公安的队伍,岂不让百姓遭殃,让党和国家蒙受耻辱吗?
维权无门!相关部门“拖字诀”
无奈之下,我重新聘请了律师,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在律师的帮助下,2013年的4月份镇康县公安局给我送达了解除我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也正式通知我,我的案子结了。他们书面通知我是清白的,不是犯罪嫌疑人了,但我发现通知书上的日期是2012年6月21日,我当时问公安同志是怎么回事?但没有得到解释。随后我在2013年5月19日委托律师向镇康县公安局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2013年7月19日镇康县公安局拖满2个月之后才做出不予赔偿的书面决定送达给我,理由是被扣划的资金属于涉案财物。2013年7月25日我又向临沧市公安局递交了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书,至今也没有得到回复,我向市公安局的同志要书面答复,他们说还没有调查清楚,不能给我。实在没办法,依照法律程序于2013年10月11日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立案申请,但如今早已过了立案审查时间,立案庭也不说给立案,也不说不给立案,什么书面裁定也不给。就这么无限期的拖着。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不断的在上访,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临沧市检察院等部门,我去过无数次。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帮助我解决问题,我去临沧市检察院举报过无数次,把镇康县公安局的违法证据摆在他们面前他们都不立案,不侦查,还以各种理由搪塞我。此外,人身攻击,恐吓电话更是家常便饭,甚至很多陌生号码给我打电话说要杀了我。
面对这起疑问重重,漏洞百出的冤假错案,相关部门官官相卫,相互推诿,不理不问我们维权的诉求,使我们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开始疑惑,临沧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临沧吗?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梦想,到了临沧,就要歇个脚打个盹?
实名控诉!泣血跪求“包青天”
我在网上实名举报了镇康县公安局原局长罗光良,也就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已经升任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了。罗光良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对我的审讯,但公安局变戏法一样的强抢明夺公然霸占我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这件事,他不可能不知道,他更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给我造成经济和身心的巨大损失,他作为公安局法人代表难辞其咎,也脱不了干系。现在正在严打网络谣言,我举报罗光良和发布在网络上的帖子,都是我的亲身遭遇,帖子才发表了几天,就已经有几十万的点击率和几百条的回复。我对自己说的话负全部责任,如果我反映的问题拿不出铁证,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镇康县公安局违法拘押、刑讯逼供、枉法处置公民财产,本身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来支撑所谓的案件事实,甚至有官商勾结掠夺霸占我的资金之嫌。如此作为,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侵害了我人身自由的权利,也大大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因此恳请网友关注,恳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为我做主,尽快退还我公司资金以及赔补因此事给我造成的损失,严惩镇康县公安局那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欺压陷害百姓的害群之马,以维护临沧风清气正及法律尊严,让我们普通百姓不用再担惊受怕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