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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出言不逊消费者有权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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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挑选商品时稍显缓慢即被店员恶语相向、逛店不购物则遭导购调侃辱骂……事实上,这些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道歉或赔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人格尊严等受法律保护,如遇商家恶意侵害,消费者有权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赔偿。
在服务行业消费者人格尊严受损的情况并不罕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二十五条等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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