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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协警殴打他人公安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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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协警殴打他人公安局称
无证据不处理
受害人:毛孝金,男,现年28岁,驾驶员,住四川省会东县双堰乡白嘎村5组。
致害人:黄太华,男,现年约30岁,系会东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协警,住会东县小岔河村。
事发经过:2013131日,受害人乘坐毛孝友驾驶的川WEA362号两轮摩托车向会东县城乡行驶,行至城郊小坝心路段时,与致害人兄黄太国驾驶的一辆搭乘三人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人员均有手上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致害人第一时间乘一辆的士赶到现场,脱下协警制服上衣放在的士车上,对着地上受伤的受害人就是一阵拳脚相向,其中一拳打在受害人左眼,至使左眼受伤流血,受害人突然遭受殴打昏迷倒地,至致害人叫嚣“给老子爬起来,不要装死”。在此期间,会东县交警大队的警员和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警员先后赶到现场,受害人亲属向派出所的警员报案“协警打人”,派出所警员一句“我们不管,这是交通事故”就走了。
事发后,受害人要求城关派出所出示鉴定委托书鉴定受伤伤情,派出所拒绝,只好把委托书递交法医机构鉴定,结论是轻伤和9级致残。受害人至委托书找到城关派出所控告黄太华行凶打人,派出所置之不理,受害人投诉凉山州州长信箱,公安局回复:半个月内给受害人答复,但是半年过去才于2013108日在新云派出所调解,协警黄太华未承认打人,派出所也按照黄太华的“没有打人”进行调解,这样的致人“无过错事件”如何调解?
综上所述,2013131日事件,有受害人,现场证人等作证,有医院病历,法医鉴定印证,事实清楚,但会东县公安局以无证据搪塞,这哪是执法机关执法行为,分明是包庇违法内部人员。致害人黄太华光天化日下行凶打人,致使受害人轻伤和9级残废的结果,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但是这起恶性时间被会东县公安局掩盖特投诉新闻网让大家评评理,让媒体探索。
受害人: 毛孝金            受害人电话:18181263251
受害人身份证号:
                                 
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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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叫咱是老百姓呢!!

发表于 2013-10-26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975062675 发表于 2013-10-26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叫咱是老百姓呢!!

没有我们这些好老百姓,哪点来的坏警察。

发表于 2013-10-26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中国人民警察吗?擅用职权,徇私舞弊,老百姓养了这群畜生还渴望人权吗?

发表于 2013-10-26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3-10-26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口口声声称人民的公仆,配吗?你们都是披着人皮的野豹

发表于 2013-10-26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凉山州真的是蛮夷之地啊,人民警察都是这样办事的,警察都是蛮子?
反抗吧,哥们!

发表于 2013-10-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工置顶,一定要让相关部门看见!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3-10-2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TMD畜生
发表于 2013-10-2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     黄。。。狗日的    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和公安吗???
发表于 2013-10-2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天理啊?

发表于 2013-10-2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耻辱

发表于 2013-10-2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就该: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3-10-2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配披那身皮

发表于 2013-10-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协警打人公安局不管,如果是协警被老百姓轻轻的碰到一下多半就是几年牢饭再加几万元人民币,政府如此之腐败,官官相互,到最后吃苦受罪的都是老百姓,

发表于 2013-10-27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人权何在=我的政府

发表于 2013-10-2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还是人吗

发表于 2013-10-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3-10-2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真的不公

发表于 2013-10-27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岂能让违法者嚣张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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