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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说] 最高法发布意见,重在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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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布三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意见内容强调“从严惩治从严执法”,严惩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等行为。
近期,中国社会舆论的焦点关注在未成年人身上。自5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至今,多地先后曝光了数起未成年人遭侵害事件,诸如安徽潜山县某小学校长12年性侵9名女童、山东青岛幼儿园保安猥亵儿童、湖南嘉禾小学老师猥亵多名女生……
      这一连串曝光的案件,刺痛着人们的眼球和神经,更是引发了社会上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反思和讨论。事实上,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明确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四类主体,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虽然未成年人被置于这“四重保护”回下,但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经济、社会转型、家长和相关机构监护防范意识不高、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中国儿童被体罚虐待致伤致残、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一道亟需反思和推进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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