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指公共权威部门制定的一系列体现公众和政党意志的行为规范。制度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特点,其功能在于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活动进行引导、约束和督促,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实现制度制定者的预期目标。制度反腐是指党和国家通过加强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依靠旨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来开展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不能单纯地将制度反腐理解为制定一些针对腐败现象的法律法规,而应从宏观和系统的角度来把握制度反腐内涵。制度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涉及党和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领域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之所以称之为制度体系建设过程,是因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标不可能通过制定一项或几项制度来完成,必须把执政党、社会公众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心、意志贯彻到各个领域的制度中,多层面、多角度遏制腐败,从而达到根治腐败的目标。
制度反腐的优势。与权力反腐相比,制度反腐具有以下优势:一、制度反腐具有根本性。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转型期,反腐制度的建设并不能完全满足转型期社会的特点和需要,在许多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为腐败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成为我国反腐败工作无法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根本原因。制度反腐强调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法制建设,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制度规范,最大程度弥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所导致的“反腐制度真空”。二、制度反腐具有稳定性。反腐制度体系的构建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和过程,严格而规范的程序能够保证制度体系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制度一旦制定出来,就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的制度体系为党和政府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规范化的工作依据,有利于保持反腐败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制度反腐具有科学性。与其他反腐手段相比,制度反腐不是依靠权力行使者的思想道德和外在舆论压力来实施,而是以党和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实施保障,任何违反制度规定的组织和个人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制度反腐大大提高了腐败的机会成本,能够对腐败行为产生强制威慑力,成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具有战略意义的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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