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人社局在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上,给职工返门诊费时为什么不执行国家审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的文件?
情况是这样的:人社局在2012年计算职工应该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时,首次把职工的各种津补贴加上一并计算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金额,引起了一些职工的关注,即时咨询了人社局失业保险股的李主任,李主任以完不成任务为由给予解释,当人们问到这样说法欠妥时,他忙改口说:往年没进入系统,今年起进入了系统,随后我们写信给陈书记陈述了此事,得到了陈书记的高度重视,督促人社局及时作了汇报,不到五日,县委办公室将其回报材料以文件的形式发了下来。其回复称:是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的文件执行的,当我们问到其他县区没有这样计算时,其理由是:其他县区不是我们管辖的范畴;当我们问到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这样计算时,其回复是:请去咨询住房公积金中心。我们也知道盐亭的财政确实困难,从体谅县委政府的难度的角度,我们没有去。这个问题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最近又有人说:人社局在给职工返还门诊医疗费时又抛开国家统计局1990年签发的【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不管了。这就奇了,怪了。为什么同一个部门竟然把国家的文件当作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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