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陈尧佐传》:“陈尧佐字希元,其先河朔人,高祖翔,为蜀新井令,因家焉,遂为阆州阆中人”。
三陈籍贯之争,关键是对“阆州阆中人”的解读。史今律、蔡东洲、杨立容、诸先生解读为阆州阆中郡人。《宋史·地理志》阆州阆中郡领县七:阆中、苍溪、南部、新井、奉国、新政、西水,而新井今属南部,因此,认定三陈是南部人。我解读为阆州阆中县人,与《宋史·蒲宗孟传》:蒲宗孟,“阆州新井人”同例,新井指县,阆中也是指县。论证如下:
(一)宋代地方政权是州县两级制,以州领县,从未以郡领县。保留唐代郡名,是备作王公封号之用。
清钱大昕《廿二史攷异》卷四十四唐代地理志条:“武德至开元,有州无郡,天宝元年改州为郡,乾元元年复改郡为州。综唐二百八十九年间,称郡者仅十有六载耳。志凡称某州某郡者,谓本是某州,中间曾改为某郡耳,非州郡之名同时并立也。乾元以后新置之州,未经改郡,故无郡名耳。宋承唐制,以州领县,而仍留郡名,以备王公封号之用,故地理志每州亦有郡名。然有名无实,较之唐志,似同而实异”。
这一条记的是历史的真实,非常重要。把《旧唐书》、《新唐书》、《元和郡县志》、《宋史地理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记》等书对照查看就知道:
(1)《宋史地理志》除已省并之州外,凡《新唐书地理志》以州郡并列立目的,《宋史·地理志》也沿用其州郡并列立目。
(2)新唐书地理志》肃宗乾元以后新置州,无郡名,《宋史地理志》也是有州名而无郡名。如:
《新唐书地理志》:雄州:唐僖宗中和元年(881)置,无郡名,《宋史地理志》也是有州名而无郡名。
《新唐书地理志》孟州:唐武宗会昌三年(843)置,无郡名,《宋史地理志》也是有州名而无郡名。
(3)宋代新置州,置州时无郡名,或数十百年后,才赐以郡名,如:
慈州:哲宗元祐元年(1086)置州,无郡名。
会州:哲宗元符二年(1099)置州,无郡名。
濬州:徽宗政和五年(1115)置州,无郡名。
保州: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置州。徽宗政和三年(1113)赐郡名清苑。
真州:太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置州。徽宗政和七年(1117)赐郡名仪真。
清州: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州,徽宗政和三年(1113)赐郡名乾宁。
(4)宋代保留郡名以备王公封号的实例:
《宋史宗室传》:赵德简赠安定郡王,而不是赠为泾州王,也不是赠为泾州安定郡王。
赵德公封安定郡公,而不是封为泾州公,也不是封为泾州安定郡公。
赵承亮赠乐平郡王,而不封为辽州王,也不是封为辽州乐平郡王。
《宋史·陈尧佐传》:三陈之母冯夫人封为上党郡太夫人,而不是封为潞州太夫人,也不是封为潞州上党郡太夫人。
(二)《宋史列传》人物籍贯、有五种表述方式,但绝无州郡并举的。
(1)泛指广大区域的,如:
列传:王继涛:河朔人。
列传:王审琦:其先辽西人。
忠义传:林琦:闽人。
(2)只说州的,如:
列传:吕夷简:寿州人,先世莱州人。
列传:鲜于侁,阆州人。
忠义传:邓得遇,邛州人。
(3)只说县的,如:
忠义传:宋昭:府谷人。
忠义传:王翊:郫县人。
列传:赵晁:真定人。
(4)偶见只举郡名的,其郡古已有之,如:
忠义传:朱良,吴郡人。
(5)最多的是州县连举,如:
《隐逸传》:陈抟:亳州真源人。
《苏易简传》:苏易简,梓州铜山人。
《蒲宗孟传》:蒲宗孟,阆州新井人。
但是,州郡并举的,绝无一例。所以我说,史先生说的州郡并举的表述“并不少见”是大言欺人。
现在杨先生著文说:《宋史文苑传》载文同“梓州梓潼人”。而文同实际是梓州永泰人。《宋史·地理志》:“梓州梓潼郡,领县十:郪、中江、涪城、射洪、盐亭、通泉、飞鸟、铜山、东关、永泰”。因此,对“梓州梓潼人”应该解读为梓州梓潼郡人,进而证明“阆州阆中人”也应解读为“阆州阆中郡人”。
请杨先生查阅1984年(或85)《南充史志》史今律先生揭示《宋史》错记文同为梓州梓潼人的文章。既然已经知道它是错记的,现在就不能又把它视为记载正确而作为论据。《宋史》确实有记载错误的,如《陈尧佐传》把陈尧佐的儿子陈博古错记为陈尧咨的儿子。《宋史》错记文同为梓潼人的原因,我以为可能是这样的: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分梓州之盐亭、剑州之普安、阆州之西水而置永泰县。《元和郡县志》:“剑州:本汉广汉郡之梓潼县也”。《蜀中广记》名胜记卷二十九川北道潼川州人物志序:“唐以前凡称梓潼者,即今隆庆,称涪者即今之绵州,惟称郪及广汉县乃潼川也”。隆庆府即剑州,治地普安县。这就是说,永泰县是分割梓州之盐亭县,阆州之西水县,剑州之普安县即习俗所称梓潼县而新建的。所以把梓州永泰人错记为梓州梓潼人。兼之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已省永泰县为镇而并入盐亭县。熙宁十年(1077)又置为永泰尉司,后又改为安泰尉司。变化太多,导致记载错误。
(三)宋代应举与入仕,都必须严格审查籍贯及三代乡贯名衔,实行连保,违者重罚。
(1)唐代进士科虽规定各州解送名额,但“必有才行,不限其额”。宋代规定各州解送名额,没有灵活性,所以对籍贯的审查极为严格。《宋史·选举志》:“凡诸州长吏选送,必先稽其版籍(籍贯户籍)察其行为。乡里所推,每十人相保,内有缺行,则连坐不得举”。《文献通考》选举三:太平兴国七年(982)诏:“诸州长吏,解送举人,取版籍分明为乡里所推,仍十人为保,保内有行止踰违者,连坐,不得赴举。”到了礼部,有司又要核实版籍及三代乡贯名衔,也要连保。没有问题才能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必须在试卷扉页填好姓名籍贯及三代乡贯名衔。交卷后,编排官揭去扉页的姓名乡贯状,别以字号编排。登第后,同年(同榜及第者称为同年)相聚,又要制作同年名录也要写明姓名籍贯及三代乡贯名衔。由此可知,参加科举,其籍贯及三代乡贯名衔都是经过多次填报审核的。三陈既然都是高科及第,他们的籍贯岂能出错?《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载:“太宗,端拱二年三月,知贡举苏易简请御试,壬寅,上御崇政殿,试合格进士,得阆中陈尧叟、晋江曾会等一佰八十六人。……赐尧叟等箴一首。”晋江县名,泉州属县。阆中也是县名,阆州属县。《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十六:“咸平三年三月甲申,上御崇政殿亲试礼部奏名进士,赐陈尧咨以下二百七十一人进士及第”。《续资治通鉴》卷二十:“真宗咸平三年三月,礼部上合格举人,甲午,帝御崇殿亲试,赐陈尧咨以下二百七十一人进士及第。……尧咨,尧叟之弟也。”朝廷科举档案,清清楚楚载明三陈是阆中县人。
(2)入仕,必须填写本人籍贯与三代乡贯名衔,载入档案。《宋人遗事类编》卷二引《朝野类要》:“初入仕,必具三代乡贯名衔,谓之脚色。”《朝野类要》卷三入仕脚色条:“初入仕,必具三代乡贯户头,三代名衔,家口年齿,出身履历。”
三陈仕宦,二相一将,四代六国公,母冯夫人先封郡夫人后封国夫人。如此高官显宦,其籍贯还可能出错吗?
(四)宋代其他文章书籍所载三陈籍贯。
(1)《将相堂记》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利州东路安抚使阎苍舒《将相堂记》云:“若兼资文武,出入将相,如富韩范欧形于庆历之诗者,可谓艰哉!求之吾蜀,独阆中陈氏云。”说三陈是阆中县人。
(2)《积庆院记》南宋高宗时南部县人朱守约《积庆院记》云:“阆之南部西二十里曰富井,环居士族,皆上党之冯也。里有院曰积庆,即冯氏之先所以崇奉浮图之地。冯氏为三陈外家,三陈先为朝宰辅。余自比岁,闻故父老言曰:阆中陈氏外家之贤人曰:慈母教子,金鱼坠地。初未知其详,乃备员古集,会良山令冯彦升,以居忧寄迹学馆,与处经年,纤悉前事,因闻道前事积庆所以肇基得名之由”说三陈是阆中陈氏。
(3)《方舆胜览》南宋末年福建建阳人祝穆著,载陈尧佐兄弟新井人。
(4)《舆地纪胜》南宋末年浙江王象之著,载陈尧佐兄弟新井人。
这四种资料,《将相堂记》、《积庆院记》说三陈是阆中人,是正确的,《方舆胜览》、《舆地纪胜》说三陈是新井人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1)欧阳修《太子太师致仕赠司空兼侍中文惠陈公神道碑并序》云:“皇高祖翔当五代时,为王建掌书记,建欲帝蜀,以逆顺祸福譬之,不听,弃官遁于阆州之西水。”1975年阆中河溪乡出土的《宋故华州助教陈府君墓志铭》云:“府君姓陈氏,其先博陵人,七世祖讳翔,在唐为并门掌书记,王建入蜀,辟为从事,为陈逆顺忤建意,出为阆之新井令,居西水。”不是弃官后家于新井。西水和新井虽然相邻,但毕竟各是一县。
(2)章学诚提出的论证史实的原则“时近则迹真,地近则易核”,是史先生也认同的。欧阳修是根据陈尧佐的儿子陈述古等十人及两个孙子的请求和提供的资料,来撰写的,欧阳修也是朝廷高官,有些材料还属三亲,当然时近地近。而祝穆、王象之都是宋末元初浙江、福建人。晚于欧阳修、陈述古约二百年,去阆州七八千里,而足迹又未到过。朱守约、冯彦升都是南宋高宗时南部人,冯彦升与三陈的玄孙同辈,并且荫为长山令,为三陈至亲,当然也是时近地近了。
(3)《四库全书》、《方舆胜览》提要云:“惟于名胜古迹,多所胪列,而诗赋序记所载独备,盖为登临题咏而设,不为考证而设,名为地记,实则类书也”。《舆地纪胜》体例与《方舆胜览》相同。所以把三陈籍贯弄错是不足深责的。
以上是三陈籍贯问题的主要论证。下面再就史今律先生所举材料加以论证:
(1)南部境内三陈古迹问题。
金鱼桥问题: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尧咨知荆南回汴京时,冯夫人杖责尧咨,金鱼坠地,见《渑水燕谈录》及《东都事略》。古迹应该是汴京安定坊陈氏私第。(见蔡东洲《宋代阆州陈氏研究》第49页)而不在南部。《方舆胜览》、《舆地纪胜》都没有金鱼桥的记载。明嘉靖《保宁府志》南部县也无金鱼桥。但载“石鱼桥在县西南二里,跨状元溪上流。”清道光《保宁府志》却冒出“金鱼桥在县南二里”黎学锦并题刻“陈母杖金鱼处”。不是真迹,只是有意造作假景。
三瑞笋问题:《方舆胜览》、《舆地纪胜》及明嘉靖《保宁府志》都没有三瑞笋的记载,清道光《保宁府志》才又冒出“陈氏石室,在县西废新井县,宋陈尧叟兄弟读书处,其地有三石笋,相传平地突出,川北道黎学锦题宋三瑞笋处”,这又是黎学锦造作假景。
《方舆胜览》卷六十七:“南岩,在阆中县东南五里,有曰大像山,乃南唐高士安隐居之所,太平兴国中,陈尧叟兄弟读书于此,亦曰台星岩。”“捧砚亭:司马君实侍亲游三陈读书岩,题名,其末云:司马光捧砚,勾龙瞻请以捧砚台亭”。“紫薇亭即三陈布衣时所与交游之地,后诸陈既贵,鲜于康肃寄诗。”
明嘉靖《保宁府志》阆中县“将相堂,在台星岩,即陈尧叟兄弟读书之所。紫薇亭在南岩上陈尧叟兄弟读书处,御书赐名。捧砚亭:在南岩上,宋司马池者携其子光游此。因赋诗使光捧砚故名。也证明南部县并没有三陈读书岩。而南部县只有积庆楼:在县西三十里乃三陈母冯氏故宅。
(2)三陈及其父母墓葬问题
史先生引道光《南部县志》及南部《陈氏族谱》即《陈氏家乘谱》记载,说陈尧叟墓在南部碧龙乡岑子乡,陈尧佐墓在南部太华乡天马山,陈尧咨墓在南部丘垭乡孛封观,陈省华墓在南部积庆寺。而明嘉靖《保宁府志》却载:“陈氏墓在南部县三龙里,尧叟、尧佐附葬,尧咨异处”。清道光《保宁府志》又载“三陈母冯氏墓在苍溪县西二十里,陈尧叟墓在南部县北八十里,尧佐尧咨墓皆在其旁”。真是莫衷一是,却又无一证物。不可信。
欧阳修、陈文惠神道碑,说陈尧佐葬于新郑。湖南《陈氏家谱》载陈省华及冯夫人合葬于新郑。《河南通志》载:陈省华墓在新郑县北三十里,省华秦国公子尧叟、尧佐、尧咨,孙希古、学古,曾孙知俭,玄孙珣皆葬于此。今河南新郑《陈氏文史研究会》编《陈氏三宰相》资料,蔡东洲先生著《宋代陈氏研究》等,均证实陈省华、冯夫人及三陈等墓均在河南新郑市北三十里,俗名“三宰坟”,敕建的崇孝寺、秦国公神道碑、陈文惠公自撰墓碑等至今尚存其处。陈文惠神道碑文,也载于文忠公欧阳修文集。这才是真实的,可信的。
(3)南部《陈氏家乘谱》问题
《陈氏家乘谱》,是清咸丰八年,南部黄垭乡人陈廷贤等,为南部陈姓与盐亭、西充、阆中西南一隅陈姓联宗而修撰。(阆中城厢、二龙、三元等地陈姓未参加)。陈廷贤称:又有“同姓由他省而来蜀者,要皆胡公之裔也,既愿入谱,一并注明由来,总集全牒,以广孝思。”其《陈国受姓历世宗支表》编造自周武王封胡满于陈,遂以为姓,满为一世,胪列至陈省华为80世,凡历代王侯将相文人学者如陈平、陈寿、陈霸先等,皆行辈相接,真是蔚为奇观!但在该谱凡例中不得不申明:“谱内续采续编,颇有错简。”“此次初开续修,人多疑信参半”。的确舛谬甚多,不胜枚举。例如:《宋史》谓三陈“其先河朔人”,《陈文惠神道碑》谓三陈“五世以上为博州人”。陈安祖墓志铭谓“其先博陵人”。而该谱《陈姓宗支派》却载64世陈志能于南朝陈亡后即已迁来西水。那末78世陈翔,早已是阆州人,不是前蜀王建时才弃官居西水了。《宋史》《陈文惠神道碑》、明清《保宁府志》等均未载陈翔有别名,而《陈姓宗支派》却说78世陈廷臣字翔诩。又说“陈翔字翔诩,名廷臣”,三陈高祖陈翔,曾祖陈诩,而《陈姓宗支派》竟以翔诩为一人,少了一代!《陈文惠神道碑》载三陈既贵,朝廷追赠曾祖诩为齐国公,祖昭汶为楚国公,考省华秦国公。而《陈姓宗支派》则以陈翔诩追赠为齐国公,以陈昭日雲(一作玿文)为楚国公。其荒谬错乱若此,真是有不如无,怎能称之为“国内著名族谱”而引以为据?
清道光二十九年,阆中二龙乡《陈氏家谱序》:“祖籍保郡东关外东台井,宋状元陈讳尧咨、陈讳尧叟,即我陈氏门中之前辈也。”光绪三十四年阆中二龙《陈氏宗谱序》:“我先祖自大明正统席业(即祖传家业)于保郡阆城东,耕读为业,相传十余世,支分派别,伦次莫稽。所存者,惟读书岩之断碣残碑而已。至我朝定鼎而后,幸延一线。一世祖讳容曙二公,席居(即世居)于阆城东三陈街草堂寺侧。迨一世祖讳容公生二世祖讳策明、时二公,曙公生二世祖讳德明、钦明、允明三公,世守遗业。自‘献逆’造乱,兄弟离散,各避兵燹。二世祖讳策明,徒居二龙场,身业货殖,意则屡中,盖骎骎乎称小康矣。置买田园,修造房舍,继续绳绳,迄今六世。”
苍溪县歧坪镇真武村陈家祠碑,载此陈姓为三陈后裔,祖籍阆中状元街。邻近的立江乡官长坪陈姓,也是三陈后裔,祖籍阆中状元街。
其实这些老老实实的记载,才是可信的。
综上所述,可知三陈高祖陈翔,弃官居于西水,其子孙后代,固然有留居南部的,但陈省华与三陈已迁居于阆中,所以《宋史·陈尧佐传》“阆州阆中人”不能解读为阆州阆中郡人,只能解读为阆州阆中县人。与《宋史·蒲宗孟传》“阆州新井人”同例,新井是县,阆中也是县。无论怎样的如簧之舌,生花之笔,也不能改变客观存在的历史。历史毕竟不是百依百顺的女儿,可以任人随意打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