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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争鸣] 【就有关“蓝光闪烁”个人话题的帖子,我必须对坛友们交代清楚的一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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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有关“蓝光闪烁”个人话题的帖子,我必须对坛友们交代清楚的一些话】


各位坛友大家好!
       因我前段时间一直忙于盐亭县首届文化艺术节的演出活动和在两河高团组织、策划、编导【欢度国庆·喜迎重阳】专场文艺节目表演等诸多事宜,加之我的电脑已坏了近半月之久,所以一直没机会登录论坛。

      在终于忙过了的时候,拜读了几位坛友前段时间连续在论坛发的几篇有关我个人话题的帖子,从那些文章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各位楼主曝光给坛友和网络有关我的所有事情似乎是在非常了解我的情况下写的,貌似“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尽管 方的已成圆的,鹿已显然变马了,但我依然毫不在意,因为我一直都坚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一说法。不仅并未反唇相讥,既没说是谁在信谣,也没说是谁在传谣,更没说是谁在造谣,而且还就自己过去自身存在的诸如虚荣心强、钻牛角尖、遇事好较真、说话只图自己痛快而不顾别人感受等很多缺点,诚心诚意地专门发了一篇《蓝光闪烁真诚向坛友们和相关部门致歉》的帖子。我之所以这么做的理由:

       一是为维护网络纪律,净化论坛空气,不能因为彼此无休止的争吵而影响了朋友们快乐泡坛的心情。

       二是有利于保持论坛“以文会友”的宗旨。我认为只要是我身上存在的问题,朋友们说得对的,而且又是事实的话,我一定虚心接受,坚决改正。

       三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在这【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蛋的,捣蛋的不如唯恐天下不乱的】现实社会,我们彼此伤害事小,【亲者痛仇者快】的结果事大,也实不可取。

       四是说白了不能因我个人的任何事情引发网络争吵而让外地朋友看我们【盐亭论坛】的笑话。

       我的《致歉》帖发在论坛后,就连那个发主帖的楼主——周瑜先生也许都理解我的诚意而没再发言了,殊不知却有个别人却不失时机、见缝插针、连篇累牍地通过主帖、回复等途径对我进行恶意攻击,甚至还要求我必须一一回答问题。

       我毫不夸张地说句实话,看了那些人用马甲发的帖子和他们给坛友们的回复后给我自己的直观感觉是:那些一面之词简直就像板上钉钉一样,更何况是那些压根儿就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朋友们该咋看我呢?若真如有人所说,那么网友们一定会说:对蓝光闪烁其人无需【人肉】,直接在现实生活中将此人凌迟处死就完事了。

      现在纵然我有千张嘴想说,是说不赢的;我写,因为我的文化太浅是写不过的;我斗,就更不是谁的对手了,何况我泡坛以来压根儿就没想过要与谁过不去。最主要的原因是人家并未像我这样用真实ID发言,我说了半天连我自己在与谁说话都不知道,何况引发网络里的【拉锯战】不仅会让我更累,而且让大家都憋屈着看论坛的【乌烟瘴气】又是何苦呢?

      鉴于此,我想即便是我犯下了该杀头的滔天大罪,在我临死前也应该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吧?在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情况下,我只好大胆地站出来把有些事情给大家交代几句,以正视听。

      1、关于不要我参加建丰杯歌咏赛指挥的问题

       二○一二年,论坛里发生的最大事件莫过于反对【建丰木业】和【兴还通蓄电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到底是咋回事?我与有些坛友又做了哪些具体的努力?我相信有良知的坛友至今应该是记忆犹新的吧。

      【二○一三年元旦歌咏比赛】刚开始组织的时候,在不知道歌咏会赞助商是谁的情况下,有两个单位请我,尽管我已经帮助其组织、策划、编排、下载歌曲,甚至连LED视频都做好了,但有关部门一个电话,就逼得这些单位非常难为情地谢绝了我为他们指挥唱歌的事。

       好在后来才听说这次歌咏会是【建丰杯】的,试问有谁愿意出钱请曾经跳起八只脚反对他们的人呢?如果要请那才是日怪的怪,否则别说我未去,假如真的去了的话,那我不仅要后悔终生,而且充分证明我原来做的都是假的。

       这件事我要给大家说明一个观点那就是:在对【建丰木业】和【兴环通电池】问题上,我做过的事无怨无悔。

       2、关于高山公园树林刚栽小树就死一事

       我有一个最好的习惯那就是:每天爬山都是早晨5点过起床,必须在家里把大小便方便完,6点准时去爬山。  

       喜欢在高山庙爬山的朋友绝对不止我一个人吧?试问盐亭高山公园何时达到了国家级管理水平?那么早山上就有什么“守山人”?大家可以点开我发那个图片帖子看,那篇帖子的所有图片都是我一大早拍的,图片里的背景可以说明一切,那里面所拍的树子究竟是小树还是价值不菲的大树?因此“守山人逮着我小便了……”这个说法应该不予成立。

        3、关于新农白萝卜事件

        首先纠正一下,萝卜事件发生在离县城不远的毛公境内,而不是什么新农。我拍的大量图片不会说谎,好在那些图片我至今都依然保存在电脑里的。

       此事事前我并未接到任何人的任何电话,更没拿任何人的任何钱财和任何香烟。只是听在毛公上班的家人回来给我说了她在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和与她同车农民的传说,我闻讯后非常着急,就片面地产生了一个天真的念头:不能让此事给盐亭人民带来更多的伤害。于是在一片热情的驱使之下,就贸然地去那里拍了很多照片,而且在拍照的同时还给相关部门领导打了几次电话,意在请求他们派人到现场去看,只是他们声称确实忙不过来,就没有派人来。

       然而此事我还是有错,错在没有对那些萝卜到底有毒无毒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就急于下结论,而且还匆忙发帖,结果给相关部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的是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我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

       在此我还要强调一句:自从本人进入论坛以来,从未因发帖(或者说帮某个人发帖)而收取过任何人的钱财。否则每一分钱都让我自己拿去吃药。

        4、关于安岳靓妹事件

        因此事涉及个人隐私,完全没必要在这里浪费大家的时间,有碍于朋友们的眼球,所以我可以回避不谈。

        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因我的儿子在成都工作,有时我请朋友帮忙搭乘便车到成都办事是事实,也非常感谢那位朋友。不过我去关心一下儿子的事情应该不为过吧?尤其是他二○一二年年底在成都买了新房子要装修,所以大年初六就随儿子的车到成都办事也是事实。

       5、关于十字街乞儿事件

       此事的前前后后我已经在原帖中说清楚了,除了我在现场拍到的那么多图片外,还有其他坛友也补贴了大量图片,问题应该很明白了,因此不再赘述。

       不过有两点我要声明一下:一是我发帖从来都不接受任何人的什么授意,更不是什么人的枪,因为我既是一个成年人,更是一个拥有独立公民权的社会一份子,在政策、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谁也不能左右我想说的话和想办的事,否则假如我真的像有人说的【他是谁的枪】的话,就绝对不会得罪那么多人了。二是我还是有错,错在不该那么固执,错在不该对那件事揪着不放而“穷追猛打”。

       6、关于为白血病患者捐款受贿一事

       第一,我接受某人500元贿赂一事,请个别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先下结论。

        第二,“还有那个所谓的大哥的几千元物品”一说,有朋友起好心为了让我把募捐活动的图片拍得更清晰一些,让大家看得清楚一点,以唤得社会爱心人士都积极投入到募捐活动之中,就当众把比我原来那个卡片机相对好些的相机交给我暂时用一下,但关键是他当时并未说送给我啊,而且事后我是一定要完璧归赵的,只是碍于平时难于见面而没机会及时送还给他罢了。

       7、关于马甲一事

       我连当初进论坛都是经本坛傻子哥先生介绍并由他帮我注册才知道有个【盐亭论坛】的,更别说什么马甲牛甲的了,其他人用不用马甲我管不着,反正我是没有马甲的,也正因为我不会用马甲,所以我说的每句话,每个字符才会让任何人都知道是我在给大家对话交流,加之我说话总是那么直白,那么认死理,所以才会得罪那么多人。

       有位坛友说得好,“蓝光闪烁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他做的事也是一个普通人做的普通事罢了”。

       因此我要给坛友们交代的话就是这些了,如果有人确实偏要揪着不放,还是要拿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问题说事的话,请恕我一律不作任何辩解。
本帖最后由 蓝光闪烁 于 2013-10-11 22:3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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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victory: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2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坐观楼下的回复:victory:

发表于 2013-10-12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乱崖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任尔东西南北风. 本帖最后由 盐亭猎人 于 2013-10-12 10:44 编辑

发表于 2013-10-12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3-10-12 1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不必要管那些人,哈子都知道这群人! 本帖最后由 言无不尽963 于 2013-10-14 12:46 编辑


发表于 2013-10-1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o:o:o:o:o:o这是咋个起的,咋个火药味都这么浓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2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供消闲,何必太较真。

发表于 2013-10-12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吵了。只要自己是白白清清的,跟有关部门说清就过了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2 2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2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一页翻过去,继续前行!

发表于 2013-10-12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寨 发表于 2013-10-12 23: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贴来了。

还是别顶了,别炒了,蓝光已经是干干净净,白白清清了。

发表于 2013-10-13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妙方 发表于 2013-10-12 2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别顶了,别炒了,蓝光已经是干干净净,白白清清了。

哈哈哈,你以为是脱了衣服洗个澡那么明白嗦,就白了?两个帖子一对比,哪句是实话,指鹿为马,转移话题,把我们当瓜娃一样。

发表于 2013-10-13 1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13 16: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泡坛就好,发帖有时真该慎重,我发过一个关于农村建筑质量的帖,只是凭了自己的主观想象,没想到给别人带来麻烦。每次回家看到此房,心里总是愧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3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通过这件事情看来热心人发帖还是要注重细节,免落人口实!

发表于 2013-10-1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是金。。。

发表于 2013-10-13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4、关于安岳靓妹事件

        因此事涉及个人隐私,完全没必要在这里浪费大家的时间,有碍于朋友们的眼球,所以我可以回避不谈。
正解:此地无银

不过有一点我要说明:因我的儿子在成都工作,有时我请朋友帮忙搭乘便车到成都办事是事实,也非常感谢那位朋友。不过我去关心一下儿子的事情应该不为过吧?尤其是他二○一二年年底在成都买了新房子要装修,所以大年初六就随儿子的车到成都办事也是事实。
正解:初六既是随儿车去替儿办事怎滴又单独盘旋在梁家巷左顾右盼?怎滴又扯上么子靓女老?那在梁家巷美片怎滴经靓么子滴发到坛子里来老?怎滴能自圆其说?稀奇!要不就是那靓么子滴在诬陷正能量?搞球不懂哒?



发表于 2013-10-13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是说白了不能因我个人的任何事情引发网络争吵而让外地朋友看我们【盐亭论坛】的笑话。

是你的笑话,不是盐坛的笑话,这点你都不清楚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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