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同意他们拆迁,居然是用大钢钳想破坏门强行进入,为了阻止我们,老弱病残的家人的手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
尚在诉讼期间,江安县人民政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违法强拆,造成被拆迁户人员自残!
2013年9月27日早上7点30分左右,江安县国土、住建、特警、城管、交警、派出所等各个部门来了几百人,违法强行要拆除我们合法经营的“乐靖山庄”农家乐!我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乐靖山庄已经经营农家乐十余年,期间于不同时期进行了扩建,但扩建部分都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认可,同时县、乡镇两级政府以及县委以优秀产业带头人、优秀人才示范岗给予表彰;四川省旅游局给予评为“三星农家乐”, 乐靖山庄在这样的环境中依法守法进行经营形成历时事实已经若干年了! 江安县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于2012年11月2日发布了《江安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公告中将乐靖休闲山庄所在的“江安镇灯杆山村凤凰嘴组”列入了征地折迁范围。当然乐靖休闲山庄也毫不例外地被列入了折迁。在此公告发布之后,乐靖休闲山庄按照公告书的要求,没有进行过任何抢建、抢种的行为。乐靖休闲山庄现有的一切房屋、设施均是建设在2010年以前。
现在遇到政府搞商业开发征地拆迁,我们的房屋就成了违法建筑!拆迁以来,我们未添加一砖一瓦,旁边所有被拆迁户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都抢修抢建了房屋,在这次拆迁中全按合法房屋赔付,我修建了多年并且国土住建部门还收了费用的经营用房反倒成了违建!各位正义人士,于法于理何在???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有几户农民办有证件? 国土部门,住建部门收取我们费用的相关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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