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加入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的乐至县,在法律援助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仅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上,2013年7月,乐至县司法局就作为全国45家单位之一,荣获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度先进集体”称号,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黄烈律师也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此外,乐至县还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多种措施为有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1+1”法律援助显助力 “在这里做了几十天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感触很深,特别是我接手的7个案例中就有5个属于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例,我觉得作为一名志愿者,应该要为他们做些什么。”在乐至法律援助中心,来自杭州的法律援助律师陈丹感慨地说,陈丹说之所以想到来乐至当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源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动员。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每年向全国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派遣一名律师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行动。 乐至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6年,自“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已经先后有3名援助律师来到乐至从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仅广东中山来的黄烈律师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诉讼案件35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件,为乐至的法律援助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