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城市读本》报道:28日资中白云湖景区行驶的游船上,一3岁半小孩手中的救生衣突然掉入湖中,她便伸手去抓,没想到一头栽进水中。去救的两人先后溺水而亡。读完这篇报道,对逝者感到惋惜!对白云湖景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的缺失感到震惊! 早在2007年6月12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救生衣行动的通知》并施行,按照航务(海事)部门的要求,客渡船舶、游船等,按载客核定数,救生衣配备100%、穿戴100%。资中白云湖游船乘客手中拿着救生衣,不穿在身上,其签单发航制度,形同虚设,是这起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说明了当地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当事者,对全省开展的"救生衣行动"落实不具体、监管乏力、存侥幸心理。运营船舶,不按规定严格使用救生衣,终酿成严重后果,令人深省! 目前,不按规定严格使用救生衣的现象普遍存在,望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本帖最后由 竹叶青轻 于 2013-8-31 17: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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