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关于城北中队公务车违规停放处理情况的 通 报 2013年8月29日,“情缘随风”网友在通江论坛发布一条行政执法车违规停放人行道的帖子。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核实,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处理意见,现将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实,网帖上曝光车辆属城北中队公务执法车。经查,2013年8月28日,通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驾驶员驾驶川Y72361执法车,到执法大队办公室(原县城管局办公室)领取加油单及接受大队工作任务,车辆行驶到办公驻地后,因滨河路临时停车位已停满,便将车辆违规停放在滨河路右侧人行道上。 作为执法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其行为是错误的,已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为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执法形象,根据局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通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向执法局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对驾驶员本人实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顶格处罚款200元,并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3年8月30日 本帖最后由 七月流火3 于 2013-8-30 12: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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