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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警察的职责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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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8:26 | |阅读模式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记者昨日获悉,蚌埠市公安局联合调查组最终认定,目睹少女被害的两民警不存在失职和不作为行为,两民警未受处罚,目前仍正常上班,调查组会向社会公布详细的调查情况及认定理由。

8月18日下午,安徽蚌埠马城镇17岁少女遭歹徒连捅10多刀死亡,正常出警的两民警目睹少女被害,却没有采取有效行动遭到舆论质疑。有法律人士认为,依据《警察法》,两警察的行为应属失职。之前《新安晚报》报道,21日下午,蚌埠市公安局某分局鲍局长称,两位民警在处置这件事时,反应有点慢,有些迟钝。“如果打分的话,这次处置是得不了高分的。但民警不存在不作为、胆小怕死。”(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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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8:28 |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发表于 2013-8-27 18:40 |
穿警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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