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刘宏建书记举报顺庆区梵殿派出所乱作为
尊敬的刘宏建书记:
您好!
我是一名外地司机,名叫任强,是西昌市太和镇人。我向您反映顺庆区公安分局梵殿派出所因为我是外地人,没任何执法依据和理由,叫我交400元安全教育费就不处罚我。由于我不服气交400元教育费。给我开了一张50元的处罚单,这张罚单让我陷入困境,我只有四处持这张行政处罚单四处上访,弄个明白,要求纠正民警乱作为和查处处罚单背后的真相。
首先我在网上公布这张处罚单,我领取这张处罚单是8月16日,当天我到顺庆区梵殿乡去亲人家,当车行至顺庆区梵殿乡路段,几名派出所的民警在执法,将我车挡下称检查,我停下车接受检查。当我出示证件后,民警一看我是外地人,就对我说;在外行走应该懂得起地方上的规矩,居然查到你,你应该接受道路安全教育,请交400元的安全教育费,我们也不容易,这么热的天气。
因为我开的车只座了3个人,又没超载,证件齐全,凭什么罚我的款。我坚决不接受处罚,要求要回驾驶证和行车执照,对方不给,双方搞得不愉快。最后派出所所长李华平走过来说,算了,罚50元,我想作为我是外地人接受了处罚,好走路。没想到处罚单上填写的违法原因是没随身带行驶证,所填写的处罚车辆是川R0609,而我当时开的车是川RF0696,并给他出示了我现场驾驶车的行驶执照的。
接过罚单我看后不可理解,于是向民警魏宁论理:这个车不是我的车,你为何在罚款单上开这个车牌号,我到时说不清呀?被这名民警推了一掌,后退几步,李华平见状走过来又说,请你理解了,我们这么热的天也不容易的。作为外地人我没办法,我只有屈服地离开此地,领着罚单走了。连日来我持着这张罚单不可终日,不知道如何办才好。
我向刘书记反映并希望得到处理的几个问题:
1:认真调查处此事件,我以实名举报,并对我的举报负法律责任,同时我也公布我的电话号码,13696026267以便有关部门与我联系核实情况。
2:我领取的处罚单填写的被处罚车辆川R0609,请公安部门向社会公众公布此车相关信息,车主是谁。
3:我手持的这张由顺庆区公安分局梵殿派出所开出的罚单,我该如何处理。如果我交了钱,接受处理了,这个车都不知是谁的,如果我交了罚款就意味着我接受了处理,川R0609车主会误解我盗窃了该车。如果我不交,我的驾驶证和川R0609车辆都不能通过年审。以后我将与素不相识的川R0609车主会有更多的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4:请对派出相关工作一并展开调查。据当地群众反映。这种“雁过拔毛”的执法在该所的确存在,特别是在计划生育、治安联防费,上户、分户等工作领域,乱收费,百姓怨声载道,请有关部门走访当地百姓,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查处。
5:作为公安民警应该具有强烈的为民服务的意识,严谨的执法意识,这种乱作为,以创收为目的,不依法行政,公安队伍如何在百姓中树立良好形象,警民和谐的关系从何谈起。希望相关部门加强队伍管理。
请刘书记关注过问此事,给我们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同时也希望广大媒体朋友们介入此事,揭开真相。
举报人西昌市太和镇:任强 联系电话:13696026267
201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