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撤县设市”将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入歧途
有消息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将出台,新一轮的“县改市”、“镇改市”大潮将要来临,“撤县设市”借“新型城镇化”之名,再次高歌猛进,大有卷土重来之势。 在特定时期,“撤县设市”对集村成镇、并镇成城、连城成市、加速城填化建设步伐和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于县级单元来说,“县改市”之后可获得更高的税收返还比例、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收入,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工业项目、水资源占用量等好处,在当时客观上这也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但长期来看,“撤县设市”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市区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城郊比例严重失调,城乡概念模糊,这些问题暴露出很多地方盲目追求县改市,冲击了县制为主要特色的传统行政管理系统,造成很多县级市出现“虚假城市化”弊病。 专家表示,很多人对新型城镇化缺乏常识性的判断,仍在片面追求城市空间扩张,大兴造城运动,借新城之名,行夺地、争地和占地之实,抬高房价和地价,如此放任下去,被严重扭曲的新型城镇化就会演变成一场灾难。 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冲动、大城市发展的瓶颈使“县改市”在新型城镇化的助推下重新上马,如何避免90年代的“假性城市化”、重启市镇体制改革则是一个全新的命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任总理前与后4至5个月内曾六次提城镇化,而多次强调的是,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传统城市化,是为政府自己服务,政府要搞GDP,经济增长,要城市美化,要政绩;而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要为进城的农民服务,所以,我们要重新理解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建议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的进程中,不论是“撤县设市”还是“撤县设区”,都必须遵循经济规律,要在充分理论准备和宏观考量的前提下,研究行政区划的总体改革思路,让市场这只手推动产业、资本、人口自由聚集,通过市场的力量筛选出真正的城市,而不是单纯通过政府审批的手来刻意人为造城,从而使新型城镇化充满生机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道路长治久安。(长江网 郑玉彬)
本帖最后由 peter-to 于 2013-8-19 10: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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