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婴案”分管官员不该被追究刑责吗?
花玉喜
陕西富平医生张素霞(又名张淑侠)谎称王艳艳所产双胞胎将患“双血型综合征”,两三岁就会死掉,不死就是脑瘫、要么是傻子,产妇会分娩非常危险。诱导家人作出放弃治疗错误决定,张以医院规定为名不准家人接触,导致一对双胞胎被拐卖73天才被警方追回(2013年8月11日京华时报)。
张素霞利用产妇家庭缺乏医学知识、和盲目信任“熟人”,大力编造谎言施展骗术拐卖婴儿。警方已接群众报案55起,初步确定张素霞涉案26起。张素霞还被指私开“黑产房”,收受产妇家属好处,指示产房工作人员篡改医疗文书。一个白衣天使缘何沦落为贩婴黑手?无疑只有利益驱动才可以解释张素霞犯罪动机,经济利益让张素霞沦为社会恶魔。非常遗憾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恶魔能长期存在被社会包容?
张素霞作案时间长达6年,从医疗文书上看,新生儿频频出现深度残疾,专业管理者未产生怀疑?张素霞私开“黑产房”问题,背后收受产妇家属好处,医院管理者、富平县相关分管官员就是毫不知情?如果管理者真的毫不知情,那么这样的管理只能是缺乏深入的“遥控器”,如果管理者知情却装聋作哑,背后一定存在利益输送,这就不是耳目失聪、嗅觉不灵的问题了?
实事求是地说,现在医院从上到下,几乎是从根到梢、从院长到医生护士,无不是严重腐败糜烂。他们一切从利益出发,利益让他们失去理性而疯狂,利益让他们不管患者死活,医院成为他们谋财阵地。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层层级级管理者手中有文件、有管理权力,他们就是不管不问,听任医德严重滑坡、听任医生道德沦丧。这背后医生护士向科室负责人送,科室负责人向院长送,院长向局长及相关领导送。层层级级利益输送,利益输送可以保证自己权势,利益输送可以保证自己利益位置。利益输送自然换得层层级级领导对他们违法违规行为的袒护包容,可见利益已把他们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目前,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卖婴案,对分管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这6相关官员岂是可以一免了之的事?应该查一查他们是否知情而装聋作哑?查一查他们背后勾结究竟有多深?究竟存在多少利益牵连?即使没有利益牵连,发生天大的事相关分管官员竟不知情?这样尸位素餐的官员有什么保留的必要?
就新生儿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一楼大厅墙上挂满各类医疗流程、医德规范公示牌,可谓规定齐全严格。医院自查认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整体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也比较规范,个人职责比较明确。相对于这样严重的恶性事件,这样的制度规定,这样的自查结果是不是自欺欺人,是不是天大的笑话?一切制度规定失效,他们平时是怎么管理的?怎么就没有行之有效的切实行动!这是不是主管部门、基层政府部门分管官员之罪?
可以说富平卖婴案给地方政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存在严重的监管漏洞,他们无不犯有渎职罪,为什么不以渎职罪追究他们刑责呢?该追究的官员不追究?一些官员当罪不罪?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严重侵害群众生命健康,危害社会、危害公众的事情将依然不断发生?如此社会将严重失范! 本帖最后由 青烛 于 2013-8-12 10:1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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