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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记南充市住建局的衙门作风---龙吟水郡群众维权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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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16:36 | |阅读模式
近日我龙吟水郡群众代表多次到南充市住建局反映“住建局城监执法支队杨支队长徇私审批施工许可证,致使居民楼下违规开餐饮”的情况。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也对南充市住建局的衙门作风、官僚作风领教颇深。下面就在住建局维权相关情况做如实记录,希望能对住建局切实开展“四风建设”、深入群众路线起到照镜子的作用。
12013726下午:
   时间1500-1700
   无人上班的办公室有:5楼局长办公室、局长助理办公室、42位副局长办公室
   上班时间无人在的有:1楼信访科 正副科长均不在
   维权结果:信访科职员做简单记录、未见到相关领导
22013729上午
   时间:900-930
   无人上班的办公室有:5楼局长办公室、局长助理办公室、42位副局长办公室
维权结果:未见回复、建管科做记录、未见到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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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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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6:46 |
以后每天直播进展!

发表于 2013-7-30 16:47 |
这么热,领导要休息

发表于 2013-7-30 16:47 |
沙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6:51 |
忘了交代前因后果了

  我是顺庆区龙吟水郡的业主,就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执法支队杨支队长在对我小区31栋楼下 “那些年土菜馆”罔顾事实、不实地勘测、不审核资料真实性,违规开具施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投诉。
一、在一楼房屋结构受损严重、已被要求停工整顿的情况下开具施工许可证
     龙吟水郡31栋无验收图纸,且一楼非住宅楼层高度仅有3.3米,与设计图严重不同,楼下餐馆因高度不够,大肆下挖地基达最深处达70CM,并严重损害圈梁,并因此对房屋结构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楼上房屋出现部分裂缝。经城建监察支队许副大队长现场勘验,勒令停工,进行整改,并限令在4天内恢复原样。但杨支队长在该餐馆未整改的情况下,就以“已交罚款”为由徇私发放施工许可证。
二、罔顾各单位协调会的精神,不经过环评就先期开具施工许可证
  在6月底,有街道办组织的各业务局参加的协调会,该餐馆未能通过环保第一关,杨支队不顾协调会议精神,在7月1日即发放施工许可证,着实让人无法理解。
三、在施工许可证颁发过程中,对于虚假资料不加审核就徇私枉法通过
1、未对施工方提供的资质进行验证:该施工许可证上设计、施工企业均为“广东星艺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中第第十一条省外、境外企事业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以及《省外企事业单位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相关要求。经查,该企业未在四川省进行备案(查询网址:http://www.scjst.gov.cn/webSite/main/EntDetail.aspx?fkind=10)省住建厅查询网站。

2、未对施工负责人资质进行审核:该施工许可证上施工现场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叶武建,资质编号为粤144091014922,经查实际现场负责人非本人,且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2月8日,。请住建局现场认证,且该建造师属于挂靠该公司,未在四川省进行备案,经查社保缴费记录等,本人非该公司职工,请住建局查处。

 楼主| 发表于 2013-7-30 17:40 |
还是群众呼声好呀,包容性强,本人转到南充论坛的这个贴子都被删了。:dizzy:

发表于 2013-7-30 19:42 |
住建局纯粹是个有害无益的单位,

发表于 2013-7-30 20:29 |
局长们管的都是大事,这些小事就让下面的人糊弄就过了,你还真认真,南充住建局除了收钱,其他你见到过人没有嘛;P

发表于 2013-7-31 06:34 |
我们多次去城建局,从来就没见到过局长和副局长。甚至边科长都很难见到。我们多敲了几下门都会有人来干涉邪。

发表于 2013-7-31 08:22 |
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8:46 |
3、2013年7月30日下午
   维权结果:建管科陈科长回复称施工许可证上企业资质符合要求,不存在问题。
   评论:官官相护,避重就轻,用很低的智商来忽悠人民群众
首先不承认事实,认为施工方广东星艺装饰有限公司(总公司)资质有效,避而不谈其未在四川省建设厅备案的事实,不具备在四川境内承揽工程的资格,施工许可证上的企业不不具备施工资格,真不知道城建局是怎么发出的施工许可证,这个证还不收回吗?
其次:不实地勘察,对该楼不具有竣工图纸,实际楼高3.1米,被暴力下挖最深处约0.7米,并严重损害圈梁造成房屋裂缝的事实视而不见,建议这些大人们用平时打麻将的头脑想想,作为一栋砖混结构的6+1楼房,地基被下挖0.7米,圈梁被损坏,难道对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吗?这是对公知的一种挑战。
其三:根本就未认真阅读投诉信,就拿着自己内部的回复资料照本宣科,不直面问题。

发表于 2013-7-31 09:10 |
嘿嘿,有理无X莫进来哈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9:42 |
补充资料:
1、施工许可证上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是其广东星艺装饰有限公司(总公司)。该总公司未在四川备案(入川备案),按《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在四川进行任何工程施工、设计,该备案也与其分公司无关;其四川分公司也只有三级施工资质,不具有设计资质。
2、施工许可证上的现场负责人 叶武建 未在四川备案不在现场 也不是其四川分公司的人
3、杨支队长凭借施工方提供虚假资料,徇私发放了施工许可证。
4、建管科只核实了总公司资质,未核实其四川备案情况,其根本就不具备在四川承揽工程的资格,刻意为杨支队长辩护。
5、由于该楼不具有竣工图纸,楼下门面施工,已经打穿了十几道墙体,外墙面也全部打穿,已严重危及楼体结构安全,实际楼高3.1米,被暴力下挖最深处约0.7米,并严重损害圈梁造成房屋裂缝的事实视而不见,建议这些大人们用平时打麻将的头脑想想,作为一栋砖混结构的6+1楼房,地基被下挖0.7米,圈梁被损坏,难道对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吗?按《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应严格要求其取得施工许可证
法定依据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1996.10)第十二条:“省外、境外企事业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
《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凡投资3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在开工前装修人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发表于 2013-7-31 20:48 |
直接找向东市长嘛
发表于 2013-8-1 10:20 |
强烈要求这些“公仆”答复!吃了纳税人的、不为纳税人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0:46 |
时间:2013年7月31日
维权情况:市住建局建管科戴科长(更正,上面陈科长应为戴科长)回答,“你们不就是嫌别人资质不够嘛,换一个你就没办法了设”。
评      论:如此素质业务水平,还留在公务员队伍里害人,这是换一个的问题吗?这是对与错的问题,既然错了,并且给老百姓造成了损失,就应该收回施工许可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杨支队长)。

法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13-8-1 12:19 |
住建局肯定说,领导们都去现场检查工作了,只不过现场到底在哪里,估计是三处或四处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3:03 |
时间:2013年8月1日中午11:30
维权情况:小区居民与餐馆老板那起冲突,餐馆老板对小区居民进行人生威胁
评      论:看来这维权过程正逐步走向暴力化,全是由于住建局不作为引起的,听说楼下餐馆住建局有人有干股。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8:35 |
时间8月2日上午,龙吟水郡业主将组织现场维权活动,将现场反对楼下餐馆施工,请有关部门关注,避免暴力升级~~!

 楼主| 发表于 2013-8-1 18:43 |
时间:2013年8月1日 下午15:00-17:00
无人上班的办公室有:5楼局长办公室、局长助理办公室、4楼2位副局长办公室
维权结果:办公室科员同意转交投诉信未见到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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