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毛浴乡辖区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3年7月27日,驾驶人岳某某(男,23岁,湖北省随州市人)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SE1***号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通江县瓦室镇往诺江镇方向行驶。6时15分左右,当该车行驶至通江县S302线228km+900m(小地名:石门子)处,与驾驶人龚某某(男,40岁,通江县瓦室镇夏家村人)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携带其女陈某及李某、张某驾驶川Y52***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龚某某,龚某某之女陈某及乘坐人李某、张某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县委书记赵万先,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岳映兵,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闫丕川,副县长、公安局长陈杰等领导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在外出差的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军第一时间对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县委办、政府办、应急办、安监、公安交警、卫生、民政、教育、医疗及瓦室镇、毛浴乡党委政府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帖最后由 通江县公安局 于 2013-7-27 15: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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