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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一滴水

司法必须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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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5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案原审是二审案件,再审应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如果原审是一审案件,再审应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不难看出:该案是明显错案!

发表于 2014-2-1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明知违法继续为之!反正也是错案了!死猪不怕开水烫!

发表于 2014-2-25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遭遇不公正之事,皆是无权、无钱、无势的党员、干部、弱民百姓。法院故意判错案,你到哪里去说理?别信那些嘴里喊叫以人为本,坚持公平正义的鬼话。

发表于 2014-3-10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到清官大老爷!只看到:满天乌云遮太阳!

发表于 2014-3-11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包青天,狄仁杰,现在的电视剧都在演,只不过是给老百姓看的。

发表于 2014-3-1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受利益驱动的法官,胆子肯定大

发表于 2014-4-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是法治精神的努力践行者,如果司法人员知法犯法,本身就不尊重法律、不信仰法律甚至践踏和背叛法律,何来司法权威?!

发表于 2014-4-15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权在显威,百姓在流泪。

发表于 2014-5-1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对制造冤案的创造者的错案追究制度,事实上反而起到了保护伞的作用,使他们不用受到惩罚,导致他们胆大妄为。

发表于 2014-6-1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中,人的道德一路凋零。法官的目光只有在看到金钱的时候,才会闪现出惊人的光芒,至于道德、良心、人性与真诚,早已暗淡无光 。

 楼主| 发表于 2014-6-22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判权不能失去人民监督与法律的制约,否则公权将会滥用。。。。。。。。。

发表于 2014-8-12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司法腐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当司法腐败成为一种无可厚非的价值,当司法腐败成为一种人人欲诛之又人人欲得之的东西的时候,整个社会生活开始进入变态的状态。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发表于 2014-9-22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是法治精神的努力践行者,如果司法人员知法犯法,本身就不尊重法律、不信仰法律甚至践踏和背叛法律,何来司法权威?!

发表于 2014-10-20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造假、抗法掩盖。法官真卑鄙!!!

发表于 2014-11-2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就是一个警告,一个宣言:不要以为权力和黑金能摆平一切。在这个时代,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有可能被曝光的。顶!

发表于 2014-11-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发表于 2014-11-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司法严重不公就会导致社会诚信灾难性崩塌!

发表于 2014-12-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制造冤假错案比腐败更可怕,腐败只是个人行为,但冤假错案就涉及到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不仅是公民的人身权益,还涉及到国家形象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力远大于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15-2-13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司法腐败分子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决不允许司法腐败分子逍遥于党纪国法之外。

发表于 2015-2-14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腐败没有“铁帽子王”,反腐败绝不封顶设限!定会给继续顶风腐败作案的司法腐败分子及其保护伞,以摧毁式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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